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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士兰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9-03-19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5 号)核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士兰微”或“公司”)于 2018 年 1 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担任士兰
微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定胡刘斌、屠晶晶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
督导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东方花旗
保荐代表人及督导项目组人员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3 月 11 日和 3 月 12 日,东方花
旗士兰微项目保荐代表人胡刘斌到士兰微办公现场对上市公司 2018 年度的有关
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
息披露情况;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士兰微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运作正常,会议通
知、记录、决议齐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
用。
     士兰微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管理需要合理设置了内部机构,对各部门和岗位
的权限、责任和审批程序等也有明确合理的规定。士兰微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针
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涵盖了公司的各个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士兰
微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在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方面
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
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士兰微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

       (三)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士兰微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上市
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士兰微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
序,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
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按照同期市场价格
确定,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的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六)经营状况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经营模式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市场前景、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状况和公司运作情况良好,不
存在需要特别提请注意的事项。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士兰微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现场访谈和资料查
阅,并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
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
对士兰微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士兰微
治理结构健全,三会运行正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业务独
立,不存在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正常,使用进度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刘斌                  屠晶晶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