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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士兰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0  

						证券代码:600460            证券简称:士兰微      公告编号:临 2019-057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34,465,5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46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
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陈向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9 人,董事王汇联先生、周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马述忠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
   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越先生、副总经理吴建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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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士兰集科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34,049,233 99.9221             416,300    0.0779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关于为士兰集
        科提供担保暨
  1                            4,715,800       91.8883      416,300      8.1117        0          0
        关联交易的议
        案
注:不包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票。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向东、范伟宏已回避表
决上述议案;
2、议案 1 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邢超、阮曼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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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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