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兰微: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0-03-12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
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补选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
情形。
2、通过对新任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新
任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工作。
3、我们同意补选纪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宋执环 马述忠 何乐年 程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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