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文件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于增加与士兰明镓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宋执环 马述忠 何乐年 程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