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士兰微 股票代码:600460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翁家山 21 号 208 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翁家山 21 号 20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陈向东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二:范伟宏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三:郑少波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四:江忠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五:罗华兵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六:宋卫权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七:陈国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比例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士兰微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士兰微 2021 年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士兰控股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陈向东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二:范伟宏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三:郑少波 ..........................................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四:江忠永 .......................................... 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五:罗华兵 .......................................... 9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六:宋卫权 .......................................... 9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七:陈国华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说明 ............................ 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持股计划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情况......................................................................................................................................... 12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权利受限情况 ................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一、备查文件 ............................................................................................................... 16 二、备查地点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四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五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六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七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 ....................................................................................................................................... 2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士兰控 指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 股 本报告书 指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本次交易 指 套资金的行为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本次发行 指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士兰微、上市公司、公司 指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大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集华投资 指 杭州集华投资有限公司 士兰集昕 指 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士兰控股 公司名称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3,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向东 注册地址 杭州市翁家山 21 号 208 室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期间 2004 年 12 月 14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通讯方式 0571-87174979 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服务: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计算机技术服务 陈向东持股 17.40%,郑少波持股 16.90%,范伟宏持股 16.90%,罗 主要股东 华兵持股 16.90%,江忠永持股 16.90%,宋卫权持股 7.50%,陈国 华持股 7.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陈向东 姓名 陈向东 曾用名 无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20422********0016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 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二:范伟宏 姓名 范伟宏 曾用名 无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20422********0016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 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三:郑少波 姓名 郑少波 曾用名 无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6********0177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 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四:江忠永 姓名 江忠永 曾用名 无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602********4517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 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五:罗华兵 姓名 罗华兵 曾用名 无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602********4532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 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六:宋卫权 姓名 宋卫权 曾用名 无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6********2116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 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七:陈国华 姓名 陈国华 曾用名 无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20422********0010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 杭州市黄姑山路 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士兰控股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士兰控股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的职务 陈向东 男 中国 杭州 否 董事长 范伟宏 男 中国 杭州 否 董事 郑少波 男 中国 杭州 否 董事 罗华兵 男 中国 杭州 否 董事 江忠永 男 中国 杭州 否 董事 宋卫权 男 中国 杭州 否 监事 陈国华 男 中国 深圳 否 监事 陈永红 女 中国 杭州 否 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说明 陈向东、范伟宏、郑少波、江忠永、罗华兵为士兰控股的董事,宋卫权、陈 国华为士兰控股的监事。陈向东、范伟宏、郑少波、江忠永、罗华兵、宋卫权、 陈国华分别持有士兰控股 17.40%、16.90%、16.90%、16.90%、16.90%、7.50%、 7.50%股权。根据《收购办法》,陈向东、范伟宏、郑少波、江忠永、罗华兵、宋 卫权、陈国华七人与士兰控股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士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士兰控股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均不变,因士兰微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士兰微 2021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新股东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 继续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意向;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 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士兰微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565,297,195 股,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1,247,168,000 股,合计持 股比例为 45.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数增加至 1,416,071,845 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均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 39.9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士兰微股份种类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 例变动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士兰控股 513,503,234 41.17% 513,503,234 36.26% 2 陈向东 12,349,896 0.99% 12,349,896 0.87% 3 范伟宏 10,613,866 0.85% 10,613,866 0.75% 4 郑少波 8,374,553 0.67% 8,374,553 0.59% 5 江忠永 8,250,000 0.66% 8,250,000 0.58% 6 罗华兵 5,205,646 0.42% 5,205,646 0.37% 7 宋卫权 4,200,000 0.34% 4,200,000 0.30% 8 陈国华 2,800,000 0.22% 2,800,000 0.20% 合计 565,297,195 45.33% 565,297,195 39.92%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8 年士兰微向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64,893,614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上述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股本由 1,247,168,000 股变 为 1,312,061,61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均不变,合计持 股比例因稀释而减少至 43.08%,单次减少比例为 2.25%。 2021 年士兰微向大基金发行股票 82,3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购 买其所持有的杭州集华投资有限公司 19.51%的股权、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有限 公司 20.38%的股权,并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上述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股本由 1,312,061,614 股变为 1,394,411,61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 量均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因稀释而减少至 40.54%,单次减少比例为 2.54%。 2021 年士兰微向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1,660,231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上述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股本由 1,394,411,614 股变 为 1,416,071,84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均不变,合计持 股比例因稀释而减少至 39.92%,单次减少比例为 0.62%。 综上所述,士兰微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至本次交易完成,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化,持股比例由 45.33%减少 至 39.92%,累计减少 5.41%,累计减少比例超过 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权利受 限情况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质押 140,000,000 股,占其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量的 27.26%,占公司总股本的 9.89%。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股权质 押登记结算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 除质押登记为止。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 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 动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中提及的有关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供投资 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向东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一:陈向东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二:范伟宏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三:郑少波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四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四:江忠永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五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五:罗华兵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六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六:宋卫权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七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七:陈国华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在地 股票简称 士兰微 股票代码 600460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行动人陈向东、范伟宏、郑少波、 杭州市翁家山 21 号 208 室 名称 务人注册地 江忠永、罗华兵、宋卫权、陈国华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持股数量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士兰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565,297,195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45.33%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 0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5.4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不适用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陈向东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向东 范伟宏 郑少波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江忠永 罗华兵 宋卫权 ________________ 陈国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