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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士兰微: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8月修订)2022-08-11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依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两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三名监事
由股东代表担任。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 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
其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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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监     事
     第六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
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任期届满,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
议。
     第十一条     监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
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会会议。
     监事会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
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情况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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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随时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或者其他快捷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
限,事由及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五条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采用举手形式。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
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
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监事会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
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本议事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公司监事会负
责解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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