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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城水业: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2020-09-17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九月




              1-1-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洪城水业公开发行可转债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要求,江西洪城水业股份
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并组织相关中介机
构,针对告知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

    根据告知函的要求,现就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予以详细回复。为方便阅读,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术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尽职
调查报告》中的含义相同。




                                 1-1-2
                                                          目         录

问题 1 ............................................................................................................................ 4
问题 2 .......................................................................................................................... 13
问题 3 .......................................................................................................................... 19
问题 4 .......................................................................................................................... 22




                                                              1-1-3
    问题 1、关于工程施工。申请人 2019 年末工程施工余额为 3.17 亿元,其中
1 年以上的 1.73 亿元,申请人说明系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其中南昌地铁
2 号线预计施工成本超过合同金额但未计提跌价准备,申请人说明系施工范围较
大,工期较长,该项目待最终结算后将与有关方面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该项目
合同金额进行调整,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出具了相
关说明。2019 年末子公司南昌自来水公司挂账 1 年以上的大额预付款项达
3,552.69 万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结合主要项目施工进度分析期末
1 年以上的工程施工余额中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
相关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上述预付款项对应的具体工程明细,
在目前期末工程施工余额的基础上考虑上述预付款项是否实际发生额超过了预
算成本和合同金额,从而导致工程项目出现减值迹象;(3)南昌 2 号线项目一直
迟延未完工的具体原因,追加合同金额是否符合初始合同招标的约定,申请人
在 2 号线改造和搬迁中新增施工内容及施工投入的具体证据,上述施工内容或投
入变更是否已经根据约定向业主方报送并得到业主方确认,申请人关于不计提
跌价准备的相关披露是否充分;(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申请人关于存货核算的
会计基础是否规范,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

    一、结合主要项目施工进度分析期末 1 年以上的工程施工余额中是否存在长
期挂账的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相关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发行人的工程类业务主要包括给排水工程和燃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业务
主要包括城市供水管网施工、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或提标改造施工以及自来水用户
自来水用水管道设备(如户表)安装工程;燃气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城市燃气管网
施工及终端用户设备安装。上述工程均属于围绕发行人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
燃气销售等市政公用类主营业务开展所配套的必要工程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类业务中的燃气安装工程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给排
水工程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取的污水处理厂(BOT)项
目开工建设,以及原先拥有的污水处理厂陆续开始大规模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


                                  1-1-4
 工程公司承接的工程业务规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019 年末发行人工程施工中库龄在 1 年以上,涉及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
 工程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其中库
                                                                       已发生
                  工程类   末报表     龄在 1      合同      预计总                2019 年末
   项目名称                                                            合同成                   未结算原因
                    别     工程施     年以上      金额        成本                施工进度
                                                                         本
                           工余额     的金额
                                                                                               详见本回复问
                                                                                               题一之
南昌地铁 2 号线                                                                   已完工交     “三、……
                  给水管
给水管道安装及             2,636.00   2,247.84   2,043.51   2,600.00   2,536.10   付未竣工     (一)南昌 2
                  网施工
    迁改工程                                                                        结算       号线项目一直
                                                                                               迟延未完工的
                                                                                               具体原因”
                                                                                               该项目已送财
                                                                                  已完工交
港口大道给水管    给水管                                                                       审,待政府财
                            818.00     818.00    1,468.39   1,198.98    756.67    付未竣工
  道安装工程      网施工                                                                       审完成后进行
                                                                                    结算
                                                                                               结算
                                                                                               该项目由于业
                                                                                               主方自身原因
灰场路给水管道                                                                    已完工交     尚未送审,正
                  给水管
及供水管道安装              602.60     602.60     771.62     709.89     659.00    付未竣工     在协调送审
                  网施工
      工程                                                                          结算       中,待政府财
                                                                                               审完成后进行
                                                                                               结算
                                                                                               该项目由于业
                                                                                               主方自身原因
天祥大道南延伸                                                                    已完工交     尚未送审,正
                  给水管
段给水管道安装              471.40     282.23     513.56     486.40     471.40    付未竣工     在协调送审
                  网施工
      工程                                                                          结算       中,待政府财
                                                                                               审完成后进行
                                                                                               结算
昌九快速路给水    给水管                                                                       该项目尚在建
                            124.32     124.32     260.67     234.60     187.72      在建
  管道迁移工程    网施工                                                                       未最终结算
地铁 3 号线施尧
                  给水管                                                                       该项目尚在建
路站给水管道迁              115.03     115.03     263.41     218.60     180.62      在建
                  网施工                                                                       未最终结算
  改回迁工程
                                                                                               该项目已送竣
                                                                                  已完工交
红角洲厂区道路    给水管                                                                       工结算审计,
                            114.00     114.00     417.50     399.00     130.00    付未竣工
    排水工程      网施工                                                                       待审计完成后
                                                                                    结算
                                                                                               进行结算
七里岗大道给水    给水管                                                                       该项目尚在建
                            110.07     110.07     250.82     225.72     162.24      在建
    管道工程      网施工                                                                       未最终结算
                                                                                  已完工交     该项目由于业
黄家湖西路管改    给水管
                            103.85     103.85     600.00     540.00     528.85    付未竣工     主方原因待送
      工程        网施工
                                                                                    结算       政府财审
罗家秦坊村等户    户表安                                                                       该项目尚在建
                           1,458.72   1,458.72   3,147.30   2,245.75   2,225.35     在建
    表安装          装                                                                         未最终结算
                                                                                  已完工交
九龙帝景湾户表    户表安                                                                       该项目尚待竣
                            114.77     114.77     510.00     395.51     393.99    付未竣工
    安装工程        装                                                                         工结算审计
                                                                                    结算
创业花园安置小    户表安                                                                       该项目尚在建
                            241.55     241.55    1,099.20    769.44     665.09      在建
区户表安装工程      装                                                                         未最终结算


                                                  1-1-5
                                                                               已完工交
新力上园户表安     户表安                                                                 该项目尚待竣
                            143.45   143.45    700.51     514.13     503.34    付未竣工
    装工程           装                                                                   工结算审计
                                                                                 结算
绿地 CDE 组团、                                                                已完工交
                   户表安                                                                 该项目尚待政
FJ 组团一户一表             147.70   147.70   1,039.38    529.45     516.62    付未竣工
                     装                                                                   府财审
     安装工程                                                                    结算
南昌万达城住宅
                   户表安                                                                 该项目尚在建
N 区自来水管网              197.07   171.06   2,192.72   1,754.18   1,723.20     在建
                     装                                                                   未最终结算
及一户一表工程
赣铁九龙府一、
                   户表安                                                                 该项目尚在建
二、三、四期项目            105.31   105.31   1,677.98   1,174.58   1,144.65     在建
                     装                                                                   未最终结算
  户表安装工程
麻丘拆迁安置房
   二三四五期      消防工                                                                 该项目尚在建
                            103.55   103.55    402.00     301.50     260.33      在建
(A1-A6 标)消防     程                                                                   未最终结算
       工程


        上述项目中除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之外,其余项目的期
  末预计总成本均小于合同金额,未发生减值迹象。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工程施工中库龄在 1 年以上,且已完工交付但未竣工结
  算的工程项目主要为给水管网施工类工程,此类工程的结算有自身的特殊性:首
  先,此类工程一般均为配合地铁、道路等市政工程建设的配套工程,其工程进度
  需要配合主体工程其他部分的工程进度,施工周期一般较长;其次,此类工程均
  为市政工程,业主方均为各地政府所有的投资平台公司,其结算流程通常时间跨
  度较长,一是该类工程结算牵涉方面较多,如供水管道、电力、燃气、绿化、土
  建等,需要各方面均提交结算材料后统一开始办理结算程序,二是结算程序自身
  所需时间较长,由于该类项目均需要办理政府财政审计,且多数业主方在移交政
  府财政审计前还需进行初审或委托第三方单位初审,而当政府财审完成后业主方
  根据财审结果办理结算定案仍需要一定的审核时间。因此,发行人此类工程出现
  已完工交付但长期未结算的情况具有特殊性,为受到上述客观条件限制所导致。

        对于工程类业务涉及的工程施工科目的账务处理,行业内通常根据《施工企
  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等规则的规定,在“存货”科目下设置“工程施
  工”或“已完工尚未结算资产”等子科目,计量期末因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
  结算资产,当项目办理最终结算时,将“工程施工”科目金额与“工程结算”科
  目金额对冲,该项目结清。经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大部分可比上市公
  司 2019 年末均存在类似项目(“工程施工”、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1-1-6
     等)核算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因此,发行人 2019 年末“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反
     映已完工未结算的项目资产,符合当时适用的会计准则和行业惯例。

            综上,2019 年末发行人库龄 1 年以上的工程施工余额中,不存在已完工且
     已办理最终结算的工程项目,已完工交付但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的
     原因具有客观性,发行人的相关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

            二、上述预付款项对应的具体工程明细,在目前期末工程施工余额的基础
     上考虑上述预付款项是否实际发生额超过了预算成本和合同金额,从而导致工
     程项目出现减值迹象

            2019 年末,发行人子公司工程公司挂账 1 年以上的大额预付款项达 3,552.69
     万元,其债务单位如下:

                                                                                                位:万元
     序                                                                    与发行人        2019 年期末余
                债权单位                   供应商
     号                                                                      关系               额
      1         工程公司       江西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41.90
      2         工程公司       南昌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非关联方              1,190.45
      3         工程公司       江西百思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40.00
      4         工程公司       江西二十一世纪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80.34
                                        合计                                                     3,552.69

            上述预付款项对应的具体工程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考虑预付
序                                                    预付款                   预计总成    已发生合    款项后的
                项目名称              预付单位                     合同金额
号                                                    项金额                     本          同成本    实际发生
                                                                                                         额
     港口大道(4-7 标段)给水管    江西中博建设工
1                                                      399.00       1,206.56    1,110.78       89.84     488.84
             道安装工程              程有限公司
                                   江西中博建设工
2     白玉兰路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50.00        191.62      155.87        15.22        65.22
                                     程有限公司
                                   江西中博建设工
3     湖滨北路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50.00        353.27      323.62       240.09     290.09
                                     程有限公司
     规划 A6 路 DN600 给水管道工   江西中博建设工
4                                                       30.00        507.00      456.30       233.38     263.38
                  程                 程有限公司
     长征路延伸段给水管道安装      江西中博建设工
5                                                           9.52      24.00       22.08         9.47        19.00
                 工程                程有限公司
                                   江西中博建设工
6     腾龙大道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315.00       1,545.31    1,208.35      890.50    1,205.50
                                     程有限公司
                                   江西中博建设工
7         茶园街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150.00        274.06      241.18        69.99     219.99
                                     程有限公司



                                                    1-1-7
                                                                                                   考虑预付
序                                                  预付款                 预计总成    已发生合    款项后的
             项目名称               预付单位                   合同金额
号                                                  项金额                   本          同成本    实际发生
                                                                                                     额
                                 江西中博建设工
8     麦园路灯泡厂管道改造工程                        15.38       42.31       38.52       21.31       36.69
                                   程有限公司
                                 江西中博建设工
9      牛行水厂二期配水管工程                        100.00     1,800.00    1,615.13    1,489.89    1,589.89
                                   程有限公司
                                 江西中博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南
     天祥大道(洛阳东路至昌南大 昌市第六建筑工
10                                                   350.00     2,978.27    2,471.97    2,089.94    2,439.94
           道)给水管道工程      程公司、江西百
                                 思特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高新区建成道路消火栓增设    江西中博建设工
11                                                    23.00      266.30      234.34      146.58      169.58
                 工程              程有限公司
                                 江西中博建设工
     南昌市洪都大道快速路给水    程有限公司、南
12                                                   200.00     8,756.18    6,454.63    4,923.48    5,123.48
             管道改造工程        昌市第六建筑工
                                     程公司
                                 江西中博建设工
     引赣入湾给水管道安装一期    程有限公司、南
13                                                   210.00     2,000.00    1,720.00    1,445.74    1,655.74
                 工程            昌市第六建筑工
                                     程公司
     建业大道(小微大道-曰修西   南昌市第六建筑
14                                                    91.22      632.04      578.92      256.62      347.84
           路)给水管道工程        工程公司
                                 南昌市第六建筑
15       英雄八路给水管道工程                        153.71      534.34      467.01      281.96      435.68
                                   工程公司
     洛阳东路(京东大道-广阳路) 南昌市第六建筑
16                                                    27.01      291.82      260.08      129.84      156.85
           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工程公司
     港口大道给水管道安装(迁    南昌市第六建筑
17                                                   377.61     1,468.39    1,198.98     756.67     1,134.28
               改)工程            工程公司
                                 南昌市第六建筑
18     牛行水厂二期浑水管工程                        150.00     1,200.00     951.14      783.97      933.97
                                   工程公司
     南昌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
                                 南昌市第六建筑
19   程土建施工 02 合同段-工区安                     180.90      624.43      518.28      318.81      499.71
                                   工程公司
         丰站给水管线临迁工程
                                 江西二十一世纪
20     红角洲水厂道路排水工程    城建工程有限公      200.00      417.52      384.12      130.00      330.00
                                       司
                                 江西二十一世纪
21   九州高架给水管网迁改工程    城建工程有限公      180.34      667.38      522.98      173.81      354.15
                                       司
     城东一路(艾溪湖引水渠至京 江西百思特建设
22                                                   190.00      988.34      833.96      409.99      599.99
     东大道)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百思特建设
23   湾里二期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100.00     1,867.74    1,557.35    1,416.90    1,516.90
                                 工程有限公司
                     合计                           3,552.69   28,636.88   23,325.59   16,324.00   19,876.69


         由上表可知,在考虑了上述预付款项后,相关工程项目的实际发生成本均小
     于预计总成本,亦小于合同金额,上述工程项目均未出现减值迹象。




                                                  1-1-8
    三、南昌 2 号线项目一直迟延未完工的具体原因,追加合同金额是否符合初
始合同招标的约定,申请人在 2 号线改造和搬迁中新增施工内容及施工投入的具
体证据,上述施工内容或投入变更是否已经根据约定向业主方报送并得到业主
方确认,申请人关于不计提跌价准备的相关披露是否充分

    (一)南昌 2 号线项目一直迟延未完工的具体原因

    根据南昌地铁 2 号线项目建设安排,地铁建设施工需要对沿途各站点范围内
涉及的地下给水管道进行迁移以便后续地铁站基坑开挖施工。发行人“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地铁各站点涉
及的地下给水管道进行迁移,且部分迁改属于临时迁改工程,需待该站点后续建
设基本完毕后,将迁移的供水管道原位复装。因此,该项目的工程进度需根据南
昌地铁 2 号线的施工进度进行匹配。南昌地铁 2 号线于 2013 年 10 月开工建设,
2019 年 6 月全线通车试运营。

    发行人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地铁 2 号线业主方南
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2014
年 1 月和 2014 年 11 月签订协议,约定由工程公司将地铁 2 号线沿线部分站点的
自来水管道进行重新设计和迁改,合同价格(暂定)合计为 2,043.51 万元。上述
站点的迁改工程已全部于 2019 年 5 月底前主体完工。

    因此,发行人“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涉及合同约
定的站点均根据南昌地铁 2 号线的施工进度及时完工,未出现迟延未完工的情
况。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项目处于已完工未结算状态,尚未报送业主方开始进
行结算程序。尚未报送的主要原因是南昌地铁 2 号线西站南广场站作为南昌地铁
2 号线与南昌地铁 4 号线(在建)的换乘站,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站点仍有部
分由公司承建的给水管道迁改工程尚未完成,该站点的迁改工程属于业主方对南
昌地铁 2 号线的核算范围,其合同另行签订。因此,根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
公司的结算办法,需待所有由工程公司承建的南昌地铁 2 号线站点给水管道迁改
工程完工后,由工程公司统一报送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的第三方单位
进行初审,开始竣工结算程序。2020 年 9 月 10 日,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出具了《关于轨道交通 2 号线相关情况的说明》,对上述情


                                  1-1-9
况进行了确认。

    综上,发行人“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所核算的工
程内容均根据南昌地铁 2 号线的施工进度及时完工,未出现迟延未完工的情况。
该工程由于客观原因尚未报送竣工结算程序。

    (二)追加合同金额是否符合初始合同招标的约定,申请人在 2 号线改造和
搬迁中新增施工内容及施工投入的具体证据,上述施工内容或投入变更是否已
经根据约定向业主方报送并得到业主方确认,申请人关于不计提跌价准备的相
关披露是否充分

    公司承接“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系工程公司与南
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直接签订相关施工协议,未履
行招投标程序。根据南昌市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2013】6 号办公例会纪要:
“会议明确,南昌轨道交通 2 号线前期工程(即:交通疏解、绿化迁移、管线迁
改、临水、临电安装、市政设施改迁等)原则上优先给市、区、各产权单位实施”。
发行人作为南昌市自来水管线的产权单位,为配合南昌地铁 2 号线的建设施工要
求,根据会议精神承担南昌轨道交通 2 号线自来水管道迁改工程,无需履行招投
标程序。

    根据发行人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地铁 2 号线业主
方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签订的协议,该合同价格
为暂定,其依据的相应预算报告仅做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做为结算依据,最终
合同价格以财政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城市地下给水管道安装与迁移工程的施工存在行业特殊性。由于城市建设历
史原因,城市地下管线情况较为复杂,且通常缺乏地下管网铺设的历史数据资料,
导致地铁工程施工前无法对地下管线迁改工程施工量作出准确计量。南昌地铁 2
号线的部分地铁站点处在南昌市的核心区域,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地下管网布局的
实际情况,结合施工工期和施工难度对站点的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导致管线回迁
的施工量也发生较大变化。因此该项目根据合同约定,以经各方确认记载的实际
发生工程量的现场签证单及工程施工时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造价信息计算该类
项目的实际施工投入,并以该计算结果送财政部门审计,确定最终的合同价格。

                                  1-1-10
    工程公司在“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
均根据项目监理要求出具了“现场签证同步记录表”、“工程量签证确认单”,
上述表单均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工程公司)、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和业主方(南
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确认,作为报送财审的依据。工
程公司关于“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全部
工程量,均取得了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和业主方的确认。

    本项目部分站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超出初始约定的工程量,且后续根据项目
实际需要和业主方的要求新增了部分站点的给水管线迁改施工内容;且合同签署
之时约定合同价款的计价原则为 2006 版《江西省市政工程量消耗定额及单位估
价表》、《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施工当期信息价(签署时为 2013 年版),
由于该项目工期较长,市场价格出现上涨,上述定价依据与工程量实际发生时的
依据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差异导致该项目的实际成本超过了初始约定的合同价
格。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工程公司尚在整理相关材料,对该工程涉及站点的实际
施工金额编制工程结算书,待剩余地铁 2 号线相关工程完工后提交送审。根据工
程公司对部分站点已编制的工程结算书结果,相关站点的送审金额均与协议约定
的合同价格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如翠苑路站送审金额为 230.61 万元,初始合同
价格为 116.46 万元;国体中心站送审金额为 213.53 万元,初始合同价格为 100.94
万元;岭北三路站送审金额为 88.57 万元,初始合同价格为 76.48 万元。此外相
比于初始合同的约定范围,工程公司实际施工中还新增了地铁大厦站、南昌火车
站站等站点的供水管线迁改施工工程。根据工程公司出具的说明,其“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所核算的相关站点的预计送审金额将超过
其实际发生的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2020 年 9 月 10 日,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
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出具了《关于轨道交通 2 号线相关情况的说明》:“我
司已知悉工程公司关于该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全部工程量,该工程量由于站点施工
调整和新增站点施工,工程量已超过原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量,财审结果将以全
部实际工程量为基础,审计后的最终合同价格将与协议约定的初始合同价格有所
差异,我司将与工程公司根据最终财审结果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最终的合同价
格。”

    综上,“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初始合同明确约定

                                  1-1-11
了合同价格以财政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财政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以实际发生的
工程投入为依据,发行人在该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实际工程投入量均经过业主方认
可,并已超过原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量,该工程根据相关证据不存在减值迹象,
发行人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已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的募集说明书中对“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
余额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进行了充分披露,发行人关于不计提跌价准备的相关
披露充分。

    四、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申请人关于存货核算的会计基础是否规范,是否
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对已完工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工程项目办理了工程结算,
已完工未办理结算的工程项目均由于客观原因未办理结算;发行人对于已完工未
结算资产的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施工
项目均未出现减值迹象,发行人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具有合理性。因此,发行
人关于存货核算的会计基础规范,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五、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查阅了发行人有关科目的账务
处理记录和相关会计凭证,复核了发行人的相关计算过程;2、查阅了发行人的
相关协议,发行人编制的工程结算书,相关工程的现场签证同步记录表和工程量
签证确认单等工程原始资料;3、与发行人及业主方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
获取了发行人和业主方出具的相关说明;4、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年报。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2019 年末发行人库龄 1 年以上的工程施工余额中,不存在已完工交付且
已办理结算的工程项目,已完工交付但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原因
具有客观性,发行人的相关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

    2、考虑了工程公司挂账 1 年以上大额预付款项后,涉及的工程项目均未出
现减值迹象;

    3、“南昌地铁 2 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 所核算的工程内容均

                                   1-1-12
根据南昌地铁 2 号线的施工进度及时完工,未出现迟延未完工的情况,该工程由
于客观原因尚未报送竣工结算程序。该项目初始合同约定合同价格以财政部门最
终审计结果为准,财政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以实际发生的工程投入为依据;发行人
在该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实际工程投入量均经过业主方认可,并已超过原合同约定
的工程施工量,该工程根据相关证据不存在减值迹象,发行人未计提跌价准备的
判断具有合理性,相关披露充分;

    4、发行人关于存货核算的会计基础规范,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问题 2、关于划拨用地。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除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
改造工程项目及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外,其
余项目均为划拨(或拟采取划拨)方式取得项目用地。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
露: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及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用地通过出让方式而不是划拨取得的原因,其余项目通过划拨(或拟采取划拨)
方式取得项目用地是否存在相关障碍。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
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问题回复:

    一、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及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项目用地通过出让方式而不是划拨取得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除特定情形可以使用农民集体土地外,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
当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但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用地,经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

    因此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及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项目用地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系在原污水处理厂现有土地上建
设,该项目用地已于 2011 年 2 月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康国用(2011)第 31-11-06
号)。因当时政府财政资金调度安排原因,政府指定当地国资公司南康市污水处


                                  1-1-13
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根据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由洪城环
保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无偿使用该土地建设并运营污水处理厂。

    2、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系部分在原有红角洲水厂项目用地
的基础上建设,并涉及 7 亩新增用地。由于红角洲水厂系发行人自建项目,不涉
及政府资金划拨,本次新增土地系原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程,因此与原建设用地
的取得方式保持一致,拟采用出让的方式获得本项目的新增用地。

    综上,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及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项目用地通过(拟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具有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其余项目通过划拨(或拟采取划拨)方式取得项目用地是否存在相关
障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通过划拨(或拟采取划拨)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的
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证办理情况
类别
                                                     未取得土地证,已取得《国有建
          1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赣市直国
          2
                容、提标改造工程                       用【2007】第 A2010340 号)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敖山国用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   【2010】第 0002 号)及不动产权
          3
                工程                                 证(赣【2019】上高县不动产权
                                                             第 0004275 号)
                                                     暂未取得土地证,已取得赣州市
          4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
污水                                                            划许可证》
处理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   暂未取得土地证,已取得《建设
          5
项目            程                                           用地批准证书》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 暂未取得土地证,已取得奉新县
          6
                工程                                     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暂未取得土地证,已取得《建设
          7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用地批准书》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赣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
          8                                            (2020)广昌县不动产权第
                改造工程
                                                               0001930 号)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黎国用
          9     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
                                                           (2011)第 0069 号)
                设项目

                                        1-1-14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证办理情况
类别
                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   暂未取得土地证,已取得用地预
          10
                目                                             审意见

    上表中编号为 2、3、8、9 的四个募投项目均在原有污水处理厂土地上建设,
不涉及新增用地,且相关污水处理厂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因此,上述编号为 2、3、8、9 的四个募投项目的项目用地不存在法律障碍。

    上表中编号为 1、4、5、6、7、10 的六个募投项目涉及新增用地,均拟采用
划拨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其项目用地的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一)污水处理项目采用划拨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关于划拨用地的相
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除特定情形可以使用农民集体土地外,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
当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但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用地,经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

    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9 号)
进一步明确了可以使用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目录范围。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的
规定,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其它环卫设施
在内的环境卫生设施等属于可以使用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

    因此,发行人使用划拨用地建设污水处理厂符合划拨用地的有关规定。

    (二)上述划拨用地的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

    上述募投项目未办理土地证的募投项目用地办理进展具体如下:

    1、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拟新增使用土地 41.6 亩,该
项目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取得由南昌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地字第 360100201900103),根据规划许可证: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要求;用地性质为环境设施工地。2020 年 6 月 2 日,该项目取得了南昌市自然
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H36202001120001)。根据该

                                        1-1-15
划拨决定书之一般规定:“本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
用地使用权。”因此,该项目建设用地已明确以划拨方式取得,符合土地政策及
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的用地落实风险较小。

    2、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拟新增用地约 31 亩,2019 年 4 月
10 日,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出具《关于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工
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赣县区国土资字【2019】66 号),根据该用地意
见:“一、该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该项目建设拟申请用地总规
模为 31 亩,符合国家政策。”2020 年 7 月 1 日,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
出具《关于赣县区成本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事项
的说明》,根据该说明:“本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符合土地
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使用上述土地不存在法律障碍;本项目用地之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2020 年 8 月 3 日,该项目用地取得赣州市自然
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方式。因此,该项
目建设用地已明确以划拨方式取得,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的
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且办理土地证不存在法律障碍,该募投项目用地
落实风险较小。

    3、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拟新增用地 12.75 亩,2019 年
1 月 28 日 , 南 城 县 建 设 局 颁 发 了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地 字 第
361021201960004),根据该许可证:“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项目用地
17000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市政公用设施。2019 年 9 月 5 日,南城县自然资源局
颁发了《建设用地批准证书》,明确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2020 年 7 月 23 日,
南城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说明:“一、本项目用地符合南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用途符合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本项目建设使用
上述土地不存在法律障碍;二、本项目用地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不存在法
律障碍。”因此,该项目建设用地已明确以划拨方式取得,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
规划,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且办理土地证不存在法律
障碍,该募投项目用地落实风险较小。

    4、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拟新增用地 74.62 亩,该


                                       1-1-16
项目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取得了奉新县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
字第 201909 号),根据该意见书:“本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2020 年 7
月 10 日,该项目取得了奉新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编号:H360202003400002)。根据该划拨决定书之一般规定:“本宗土地属国
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2020 年 7 月 2 日,奉新县
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项目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办理事项的说明》,根据该说明: 本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用途符合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使用上述土地不存在法律障碍;本项目
用地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因此,该项目建设用地已明
确以划拨方式取得,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的用地落实风险较小。

    5、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项目拟新增用地 69 亩,2019 年 11
月 3 日,樟树市自然资源局颁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樟市(县)【2019】建字
第(1031)号),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本项建设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
现准予使用土地。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樟树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已
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 4 万吨/
天续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有偿划拨使用的请示》,目前正在履行审批程序。中介
机构实地走访了该项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经访谈了解,该项目用于实施本次募
投项目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相关土地证的办理正在履行政府审批程序。此外,
根据洪城环保与樟树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该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樟树市人民政府
需合法取得该建设项目厂址范围内的为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规划用地,并以无偿租
赁方式为洪城环保提供用地。因此,该项目建设用地已明确以划拨方式取得,符
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且办理
土地证不存在法律障碍,该募投项目用地落实风险较小。

    6、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拟新增用地面积约 42.42 亩,
2019 年 11 月 1 日,崇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项
目用地意见》:“该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019 年 12 月 16
日,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崇府办抄字
【2019】884 号),同意行政划拨建设用地用于该项目建设。崇仁县自然资源局
出具了《关于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用地有关情况说明》,根

                                  1-1-17
据该说明:“本项目用地符合崇仁县土地规划,土地用途符合土地管理的有关规
定,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本项目建设使用上述土地不存在法律障碍;我局
将继续积极推进本项目用地的办证手续,确保尽快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完
毕,本项目用地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因此,该项目建
设用地已明确以划拨方式取得,符合土地政策,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正
在办理过程中,项目用地落实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部分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相关项目用地的
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过程中,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政策与城市规划,结合
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说明及相关土地划拨决定书等文件,本次募投其
余项目取得用地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核查依据与过程

    针对本问题,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等法律规定;取得了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的
土地权证、土地权证办理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证书,并取得了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出具的相关说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用地中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及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通过出让方式(或拟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具备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中采用(拟采用)划拨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符
合国家关于划拨土地的相关规定,符合当地土地政策与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
落实的风险较小,项目用地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五、本次募集资
金建设项目用地情况”中将上述内容补充披露。


                                 1-1-18
    问题 3、关于应收账款。报告期内,申请人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
分别为 20.27%、24.81%、23.82%和 16.37%。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结合
账龄分布分析账龄 2 年以上应收账款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是否一致。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问题回复:

    一、结合账龄分布分析账龄 2 年以上应收账款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一)账龄 2 年以上应收账款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应收账款中
部分应收工程款计入合同资产核算。因此,2020 年 3 月末公司有 30,494.91 万元
的应收工程款计入合同资产科目核算。将 2020 年 3 月末合同资产还原至应收账
款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20.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59,117.91        66.16   51,087.48        62.80   46,724.63        63.16   29,094.31    50.09

1至2年      9,440.11        10.56   10,890.43        13.39    8,896.45        12.03   17,215.79    29.64

2至3年      7,822.44         8.75    5,635.50         6.93   12,785.19        17.28    9,092.02    15.65

3至4年      5,458.49         6.11   10,054.73        12.36    3,025.27         4.09    1,245.30       2.14

4至5年      4,017.82         4.50    1,441.45         1.77    1,101.09         1.49     734.39        1.26

5 年以上    3,504.41         3.92    2,244.45         2.76    1,445.18         1.95     706.78        1.22

  合计     89,361.18    100.00      81,354.04     100.00     73,977.82    100.00      58,088.58   100.00


    报告期内,考虑合同资产的影响后,公司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分
别为 20.27%、24.81%、23.82%和 23.28%,主要系应收工程款,波动较为平稳。
2018 年公司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 2016 年公司
实施的新建县工业三路、武阳创业园起步区近期治捞工程等项目所涉应收账款账
龄增加所致,相关项目的应收账款合计约为 5,691.84 万元。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3 月,公司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给排

                                                1-1-19
水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耗时较长,公司部分前期执行的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决算审
计,导致部分应收工程款账龄较长。此外,随着《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
动方案(2019—2021 年)》等一系列政策出台,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及相
关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逐年增加,使得公司给排水工程业务持续增长。结合
给排水工程业务应收账款确认、款项回收的方式及特点,在给排水工程业务收入
增长较快的情况下,给排水工程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增加较多且部分应收账款账
期较长。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部分可比上市公司 2017 年、2018 年仅披露了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未披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账龄,而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一般较长,因此,假定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 2 年以上,对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的账
龄结构进行调整。经上述调整,公司账龄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证券简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调整后)                 (调整后)
 中原环保         2.07%        0.17%            0.17%        0.18%        0.18%
 兴蓉环境        26.96%       23.79%           29.34%       27.12%       31.04%
 渤海股份        30.15%       19.25%           19.26%        5.97%        5.97%
 中山公用         6.67%       17.97%           17.97%       10.96%       10.96%
 首创股份        13.44%        7.93%           71.13%        7.47%       72.88%
 武汉控股        59.94%        0.00%            0.00%        0.00%        0.00%
 国中水务        22.30%       26.47%           87.47%       26.11%       87.34%
 钱江水利        10.31%       12.82%           14.92%       12.74%       12.84%
 创业环保         3.01%        1.13%            1.13%        4.76%       88.52%
 重庆水务         8.10%        8.34%            8.34%        8.00%        8.00%
 江南水务        30.86%        2.56%            3.65%        1.83%        1.92%
 绿城水务         6.10%        8.71%           67.99%       11.17%       78.89%
 海峡环保         0.55%        0.04%            0.04%        0.00%        0.00%
算术平均值      16.96%        9.94%            24.72%       8.95%        30.66%
 洪城水业       23.82%                         24.81%                    20.27%


                                      1-1-20
注 1:数据来源为可比上市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
注 2: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之问题 31 的规定,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为最近一期末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中,同一行业大类代码(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D46))下的所有公司;

    2017 年,公司账龄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8 年
和 2019 年占比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给排水工程业务的收
入占比波动,且此类业务具有产生应收账款较多、账龄较长的特点所致。

    此外,鉴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17 年、2018 年应收账款整体账龄分布
情况。因此以 2019 年为例,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
账龄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   账龄 2 年以上的应收账
   证券简称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的比例         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中原环保                 39,892.15                22.93%                  0.47%
   兴蓉环境                143,494.19                29.66%                  8.00%
   渤海股份                 66,027.70                34.78%                 10.49%
   中山公用                 44,108.39                19.87%                  1.33%
   首创股份                389,382.61                26.12%                  3.51%
   武汉控股                238,786.22               156.12%                 93.58%
   国中水务                 22,609.62                42.04%                  9.37%
   钱江水利                  8,448.07                 7.19%                  0.74%
   创业环保                257,372.00                90.26%                  2.72%
   重庆水务                104,388.95                18.51%                  1.50%
   江南水务                 18,676.91                18.83%                  5.81%
   绿城水务                 17,881.52                11.74%                  0.72%
   海峡环保                 46,988.78                73.36%                  0.40%
 算术平均值                107,542.85                42.42%                 10.66%
   洪城水业                 81,354.04                15.12%                  3.60%
注 1:数据来源为可比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
注 2: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之问题 31 的规定,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为最近一期末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中,同一行业大类代码(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D46))下的所有公司;

    公司一贯重视应收账款管理。2019 年度,整体上公司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其中,账龄 2 年以上的应收


                                        1-1-21
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远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综上,报告期内由于工程业务收入发生变动,发行人账龄 2 年以上应收账款
占比出现波动,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
水平。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二、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了发行人的业务模式及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查阅
了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工程类业务收入占比并进行了比较。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账龄 2 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波动具备
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三、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
之“(一)资产状况”中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4、关于关联采购。报告期内,申请人向关联方给排水建材、赣江工贸、
永修工贸、福兴能源、思创机电采购商品或服务金额较大。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并披露:上述商品及服务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情况及其合理性。请保荐机
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问题回复:

    一、上述商品及服务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情况及其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给排水建材、赣江工贸、永修工贸、福兴能源、思
创机电采购商品或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球墨管、PPR 管
                                    2,127.05     15,666.67   17,009.39      12,572.34
给排水建材   等
             闸阀改造材料                  -        546.96            -             -
             水表、配件及工
 赣江工贸                            180.97         967.96     1,052.85      1,973.97
             程物资

                                      1-1-22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永修工贸    原材料、聚合铝              189.67                813.91         741.93        677.46
             无线远传水表抄
 福兴能源                                301.61               3,385.69       2,617.63      1,661.81
             表装置
             机电设备                        30.97              26.43          53.26          69.43
 思创机电    在线运维费、机
                                         121.21               1,666.36       1,100.18       780.64
             电维修保养费

    (一)给排水建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关联方给排水建材采购球墨铸铁管、阀门、衬塑管
等给排水材料。由于发行人给排水业务所需材料种类繁多,导致供应商的数量较
多,为便于对供应商集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保证原材料的质量水平,发行人
通过公开招标比选方式,确定给排水建材为中标人,向给排水建材统一采购相关
物资材料。

    2017 年至 2019 年,根据给排水建材的销售数据及相关合同,给排水建材向
发行人销售的主要材料球墨铸铁管、衬塑管的平均单价与其向第三方销售的平均
单价比较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交易
       规格型号      关联交易    第三方销      关联交易       第三方销      关联交易     第三方销
内容
                       价格        售价格        价格         售价格          价格       售价格
球墨   DN100 等
                      5,656.29    5,594.75      5,595.81        5,534.93      5,036.96     4,982.15
铸铁   12 个规格
                         元/吨       元/吨         元/吨           元/吨         元/吨        元/吨
管     型号
       DN20 等
衬塑                    137.41     139.92            151.21      149.57        134.29       132.83
       13 个规格
管                       元/米      元/米             元/米       元/米         元/米        元/米
       型号

    给排水建材向发行人销售的球墨铸铁管、衬塑管的平均单价与其向第三方销
售的单价差异较小。因此,发行人向给排水建材采购相关物资材料的价格参照市
场价格定价,相关采购价格公允,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赣江工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关联方赣江工贸采购机械水表。2017 年,发行人
与赣江工贸谈判确定合作事宜,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1-1-23
2018 年和 2019 年,相关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除赣江工贸外
均为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司,投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参照市场价格报
价,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比选确定中标人及采购价格。赣江工贸中标后成为发行人
机械水表的供应商。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向赣江工贸采购主要商品的中标总
价与第三方投标报价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关联方中标价格 A      第三方供应商平均报价 B    差异率 (A-B)/B
     2018 年               1,349.28                    1,395.37            -3.30%
     2019 年                409.72                      460.75            -11.08%

    发行人向赣江工贸的采购价格与第三方供应商平均报价的差异较小,发行人
向赣江工贸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永修工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关联方永修工贸采购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是污
水处理所需的主要原材料。2017 年,发行人与永修工贸谈判确定合作事宜,交
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2018 年和 2019 年,相关采购项目以
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除永修工贸外均为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
司,投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参照市场价格报价,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比选确定中标人
及采购价格。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向永修工贸采购主要商品的中标总价与第
三方投标报价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关联方中标价格 A      第三方供应商平均报价 B    差异率 (A-B)/B
     2018 年                819.00                      836.50             -2.09%
     2019 年                786.60                      795.57             -1.13%

    发行人向永修工贸的采购价格与第三方供应商平均报价的差异较小,发行人
向永修工贸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四)福兴能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关联方福兴能源采购无线远传水表抄表装置。由于
发行人现有水表中远传抄表装置搭载了福兴能源供应的复合式传感器、无线发射


                                      1-1-24
器、显示器等,福兴能源的产品技术成熟、远传抄表通讯费用较低,根据双方合
作的实际情况、技术运用情况等,更换供应商会增加额外的采购和技术对接成本。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关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谈判过程中福
兴能源参照市场价格向发行人报价。2017 年至 2019 年,以福兴能源向发行人销
售的主要产品 DN15-20 远程抄表套件为例,关联交易的采购单价与福兴能源向
无关联客户销售的平均单价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年份           关联采购价格 A        无关联客户平均售价 B     差异率 (A-B)/B
     2017 年                  388.00                      396.00             -2.02%
     2018 年                  388.00                      399.00             -2.76%
     2019 年                  388.00                      399.75             -2.94%

    发行人向福兴能源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思创机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关联方思创机电采购自动监测运维服务,服务内容
包括水质采样与检测、数据传输、故障维修等。相关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
进行,投标人除思创机电外均为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司,投标过程中
各投标人参照相关服务所需人力、物力水平提出市场化报价,公司通过公开招标
比选确定中标人及采购价格。思创机电中标后成为发行人监测运维服务的供应
商。2017 年-2019 年,发行人向思创机电商品采购主要服务的中标价格与第三方
投标报价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关联方中标价格 A        第三方供应商平均报价 B    差异率 (A-B)/B
     2017 年                  966.12                      983.09             -1.73%
     2018 年                  966.12                      983.09             -1.73%
     2019 年                 1,623.68                    1,639.00            -0.93%

    发行人向思创机电的采购价格与第三方供应商平均报价的差异较小,发行人
向思创机电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1-1-25
    二、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明细,取得并查阅了发
行人相关关联采购的招投标相关材料或单一来源谈判材料等,查阅了相关关联方
报告期内的销售数据,查阅了给排水建材与无关联客户的销售合同,查阅了福兴
能源与无关联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发行人与相关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分析关联
方中标总价与第三方供应商的平均报价的差异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向关联方给排水建材、赣江工贸、
永修工贸、福兴能源、思创机电采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
异,相关交易具备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及
关联交易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中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1-1-26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之盖章页)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志丹                         包建祥




     保荐机构总经理:
                         ____________ ____
                              朱春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28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
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
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_________________
                                 朱春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