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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城水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9-23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 2020-07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萍乡洪城环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00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3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

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经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
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洪城水业202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

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新增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

萍乡洪城环保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

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信贷工作的需要,近日,萍乡洪城环保

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都大道支行(以下简“九江银行”)签订了《借款合

同》(编号:借78704200909531601号),洪城水业就该事项为萍乡洪城环保提

供担保,与九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保78704200909531601号),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大写贰仟叁佰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建庆

   成立日期:2007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

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上述项

目中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股东情况: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萍乡洪城

环保为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2,590.51 万元,净资产 2,465.14 万元,资

产负债率 80.42%,净利润 115.0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本次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00 万元

    3、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两年,自每笔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

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

法,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万志瑾女士、余新培先生、史忠良先生和胡晓华先生一致同

意该担保事项。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萍乡洪城环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独立董

事认为: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

项有利于进一步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

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为该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28,405 万元(含本次担

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30,051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

额为 198,354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69.13%。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