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2021-09-04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76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核查到 高级管

 理人员曹名帅先生的母亲陈金香女士的证券账户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8

 日期间,买卖本公司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

 交易,公司知悉后第一时间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陈金香女士于 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8 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77,600 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104,400 股,该行为

 构成短线交易。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量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账户姓名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元)
              2021-02-01     买入       12,000        6.070        72,840
              2021-03-03     买入       15,000        6.330        94,950
              2021-03-10     买入       50,000        6.120        306,000
              2021-03-12     卖出       20,400        6.400        130,568
              2021-03-17     买入       30,000        6.493        194,800
              2021-03-18     买入        5,000        6.460        32,300
 陈金香       2021-03-25     买入        5,000        6.640        33,200
              2021-03-26     买入        6,000        6.620        39,720
              2021-03-30     卖出       20,000        6.862        137,240
              2021-03-31     卖出       64,000        6.956        445,200
              2021-04-01     买入       12,000        6.850        82,200
              2021-04-06     买入       36,000        6.746        242,840
              2021-04-08     买入        6,600        6.750        44,5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73,200 股。
    上述操作属于陈金香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曹 名帅先

生事先并不知晓陈金香女士股票交易相关情况,也未告知其亲属公司经营相关

情况。陈金香女士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

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

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陈金香女士亦积极 配合、

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

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据此规定,陈金香女士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 短线交

易,按照交易时间先买入的先卖出原则,其卖出总股份 104,400 股的总金额构

成短线交易的收益金额及计算方式为:期间卖出总金额 713,008 元-期间买入总

金额 651,690 元=61,318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61,318 元已经全部上缴

本公司。

    2、获悉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后,本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

查。经核实,曹名帅先生事先不知晓其亲属交易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其母

亲陈金香女士系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误操作,不存在主观违规情况,

相关短线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曹名帅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进行了深刻反省。

曹名帅先生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本人及亲属的交易行

为进行严格管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引以为戒,进一步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督促并规范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的证券交易行为,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上缴本次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