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本独立财务顾问”或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上市公司”或“公司”)2016 年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 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洪城环境本次发行的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55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 龙萍以及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泰君安君享新发 2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合计发行 49,824,144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价格为 10.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524,149,994.88 元。本次募集 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信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16]第 6-0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 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 29,618,663.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94,531,331.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6,901.85 万元。2021 年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 4,709.05 万元,均系直接投入 1 承诺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 计为 4,165.50 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614.2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洪城环境依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 严格规定。 洪城环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存储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用途 南昌农商银行劳 江西洪城 动支行(现更名 牛行水厂二 环境股份 606059000000011007 35,464,162.90 为:南昌农商银行 期扩建工程 有限公司 城西支行) 南昌农商银行劳 江西洪城 南昌县污水 动支行(现更名 水业环保 606059000000011369 6,190,815.81 处理厂二期 为:南昌农商银行 有限公司 工程 城西支行) 合计 41,654,978.7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发生变 更的情形。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本次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 品的情形。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本次发行的闲置 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洪城环境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3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53.1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09.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901.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目(含部分变 资总额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更) (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牛 行 水 厂 二 期扩 建 工 否 37,618.76 37,618.76 4,587.79 35,625.64 94.70 2019 年 03 月 31 日 2,848.75 是 否 程 南 昌 市 九 龙 湖组 团 供 否 3,292.00 3,292.00 3,292.00 100.00 2016 年 12 月 01 日 1,390.12 是 否 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南 昌 市 瑶 湖 新区 供 水 否 5,539.21 5,539.21 5,539.21 100.00 2017 年 12 月 01 日 1,755.81 是 否 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南 昌 县 污 水 处理 厂 二 否 3,886.68 3,003.16 121.26 2,445.00 81.41 2016 年 12 月 01 日 506.64 是 否 期工程 南 昌 市 朝 阳 污水 处 理 否 2,528.19 - - - - - - - 厂提标改造工程 4845KWP 光伏并网发 否 4,810.16 - - - - - - - 电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57,675.00 49,453.13 4,709.05 46,901.85 94.84 6,501.32 4 1、 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原定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18 年 6 月,由于受到区域双回路供电方案以及浑水管 道规划方案调整的影响,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其中:制水工程部分已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供水调度中心部分延期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该决议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临时会议表决通过。由于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尚未完成,故相关款项尚未支付完毕 2、 南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原预计于 2016 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的提标改造,该项目于 2016 年 12 月正式营运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该项目已于 2021 年完成竣工结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 8,071.8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6】第 6-00040 号《审核报告》进行了 专项审核。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完成了上述置换。 经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实施上述计划。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4,165.5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已不能满足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根据既定原则,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 4845KWP 光伏 并网发电项目不再由募集资金投入,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孙兴涛 苏冬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