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 余新培 工作原因 万志瑾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 949,880,140.10 元 , 归 属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820,038,057.66 元 ; 2021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309,341,278.4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30,934,127.85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1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78,407,150.63元,加 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643,707,306.27元,减去2021年已分配股利399,153,369.08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522,961,087.82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9,309,9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拾股派现金股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19,654,956.00元,剩余3,306,131.82元未 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洪城环境 600461 洪城水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勋元 桂蕾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电话 0791-85234708 0791-85234708 电子信箱 497057754@qq.com Guilei000006@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十四五”时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环保产业提出了新的 更高要求,带动大环保产业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深度,面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实 现全面升级。多项利好环保环境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利用市场机制统筹推进减污降碳、 生态保护,支持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环保产业迎来强政策周期,2021 年 3 月,国务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发布;11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业内分析认为,我国已进入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维统筹的新时代,水污染治理行业是环保 领域最成熟的板块之一,《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 年)》、《长江三角洲区域生 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文件相继出台,对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及行业未来 的发展方向做出重要部署,使水污染协同治理理念更加明确,流域治理战略布局更加清晰。 随着国家“十四五”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标准的相继出台,固体废物量大面广、利用前景广阔, 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当前,垃圾无 害化处置能力缺口大,无废城市建设尚在试点阶段,我国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有待加速推 进,行业总体上也会向着规范化和良性化发展,并倒逼出更大的市场空间。 不断发挥环保投资对经济拉动作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主要表 现大环保产业结构快速优化,构建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进提供环境问题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 环境服务、环保管家、智慧化等新服务体系加速发展;在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服务深入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支撑保障能力;与清洁能源产业和节能节水等绿色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政策 的持续加码和生态需求的稳定增长,有力推动了环保环境产业再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工程等业务为主导,实行融、投、建、运 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在深耕主营业务市场的同时,积极探索环保产业其他细分领域市场,以 驱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自来水业务 公司的供水业务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拥有南昌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区域 范围涵盖南昌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所覆盖区域的供水以及城区水厂的制水。该业务事关重大民生 保障,关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行业具有自然垄断性,且公司在南昌供水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具 有较强的区域明显优势。拥有 80 余年供水运营管理、水厂 11 座、供水管网 7,901 公里、供水设 计能力 194 万吨/日、服务人口 400 万,2021 年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 100%,售水量 37,869 万吨, 同比增长 8.53%,扎根南昌地区人口稳定增长和人均用水量提升,带动供水量稳定增长。公司所 属水厂从赣江取水,通过完备的净水工艺处理后,经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并输送给终端用户使用, 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公司设有了洪城检测公司,实时监测水源及 出厂水质情况,保障用户用水质量。设有管网维护中心,科学高质量保证管网巡检、抢修、检漏 的全城调度。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来确保水费及时回收。公司积极致力于优化营商 环境,打造全流程的用水服务体系,为百姓提供一流的水质、一流的保障、一流的服务,多年来 水质优、水量足、水压稳、服务好,是南昌城市的一张金名片。 (二)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部分组成,业务分布在江西 全省多个县市及浙江、辽宁等地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污水处理业务与国家坚持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高度契合,所处行业积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公司通过 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来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同时依据物价指数变化、投资金额等协议 约定条款,与政府进行协商制定或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污水处理工艺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 各有不同,主流工艺有氧化沟、CASS、AO 等。作为江西省内首家污水处理厂运营先驱,拥有 20 余年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经验,江西省市场占有率超 80%,污水处理厂 110 座,污水处理设计能 力为 365.2 万吨/日。江西省对比沿海发达省份城镇化率相对较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污水排 放量和处理率双升,2021 年公司紧盯江西省污水业务增量项目,新增 BOT 建设项目 4 个,实现 TOT 收费项目 13 个,公司坚持以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为己任,致力将污水处理打造成为 守护绿水青山、提升宜居环境的生态利民工程。 (三)燃气能源业务 公司旗下燃气集团是江西省用户规模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拥有南昌市主要行政区域的管 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主要包括燃气销售和燃气工程安装业务。销售模式为向上游气源供应商签署 常年供气合同,上游天然气经管道线传输至门站接收,调压、计量、过滤后输送至南昌市城区或 工商业用户所在地燃气调压站,再经各级管网分支,经入户前调压计量,输送至终端用户。公司 天然气用户 114 万户、燃气管网长 6,678 公里、气化率 75%,2021 年售气量 4.79 亿立方米,同比 增长 8.92%。公司旗下公用新能源公司是南昌市目前最大的车用天然气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压 缩天然气 CNG 和液化天然气 LNG,均作为车用燃料供应给南昌市辖区内的公交车、出租车等。 (四)工程及其他业务 公司全力构建环境全产业链集群,旗下工程建设企业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消 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专业资质,承接了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道路、桥 梁工程的建设,足迹涉及国内外。旗下工程设计企业拥有市政咨询资信乙级、市政行业专业乙级 设计资质,承担了市政管道、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设计。旗下检测企业集检测、运维、技术 服务为一体,取得了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能力甲级证书,为公司后续探索进军排水检测领域 奠定了坚实基础。旗下相关其他企业业务还包括二次供水管道设备安装,给排水设备制造、销售 及安装等。公司整体布局,全力实现产业价值链的不断延伸和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总资产 17,702,453,448.26 16,497,965,601.41 7.30 11,829,409,625.4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5,888,289,544.31 5,434,398,615.39 8.35 4,750,230,007.74 产 营业收入 8,174,353,938.55 6,601,164,525.80 23.83 5,380,989,963.8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820,038,057.66 663,909,525.23 23.52 488,736,023.01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788,884,413.80 615,133,357.40 28.25 463,556,825.48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381,161,398.97 1,372,145,632.36 0.66 1,201,537,888.78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增加1.14个百 产收益率(% 14.59 13.45 12.98 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 0.87 0.70 24.29 0.6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71 0.69 2.90 0.61 (元/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073,597,008.69 2,150,138,966.07 1,438,080,040.67 2,512,537,923.12 归属于上市公司 216,829,242.49 186,929,968.93 233,861,222.48 182,417,623.7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202,809,269.82 182,711,091.84 228,258,617.69 175,105,434.45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31,581,581.41 222,941,043.98 310,352,161.38 716,286,612.20 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0,12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9,43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况 股东 比例(%) 条件的股份 (全称) 减 量 股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态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 278,959,551 29.2768 31,583,745 质押 122,303,745 国有法人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 106,791,808 175,132,822 18.3802 无 国有法人 责任公司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0 50,105,336 5.2586 未知 国有法人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 39,473,385 4.1427 无 国有法人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0 12,175,827 1.2779 无 国有法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 6,569,162 6,569,162 0.6894 未知 其他 基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18L- 6,286,449 6,286,449 0.6598 未知 其他 FH002 沪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 4,278,920 5,997,490 0.6294 未知 其他 基金 任毅 4,778,649 4,778,649 0.5015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4,643,400 4,643,400 0.4873 未知 其他 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南昌水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为南 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前十大股东(除上述以外)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营业收入 593,070.24 万元,同比增长 28.06%;燃气销 售及安装工程营业收入 216,790.81 万元,同比增长 14.4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