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洪城环境 600461 洪城水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勋元 桂蕾 电话 0791-85234708 0791-85234708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1289号 1289号 电子信箱 497057754@qq.com Guilei000006@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总资产 21,426,311,067.75 20,735,455,588.02 17,702,453,448.26 3.3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6,375,217,490.23 6,752,211,920.00 5,888,289,544.31 -5.58 产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738,592,201.46 4,554,195,255.76 4,223,735,974.76 -17.9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513,959,551.88 502,464,938.01 403,759,211.42 2.29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455,529,011.61 470,014,843.92 385,520,361.66 -3.08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805,742,105.71 525,023,677.05 354,522,625.39 53.47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减少1.10个 7.56 8.66 7.25 产收益率(%)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50 0.49 0.43 2.04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1 0.39 0.34 5.13 (元/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19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质 数量 股份数量 (%) 数量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 35.16 365,431,172 118,055,366 质押 90,720,000 司 人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 国有法 16.85 175,132,822 0 无 限责任公司 人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 国有法 4.82 50,105,336 0 无 司 人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3.80 39,473,385 0 无 司 人 国有法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1.17 12,175,827 0 无 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92 9,572,100 0 未知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兴睿两年持有期混合 其他 0.85 8,800,000 0 未知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 其他 0.47 4,936,062 0 未知 投资基金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 其他 0.47 4,906,490 0 未知 投资基金 境内自 任毅 0.44 4,525,949 0 未知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2) 明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3)前十大股东(除上述以外) 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