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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0-19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2-078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泽热电”)
 本次拟担保额度: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公
   司”)控股孙公司宏泽热电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贷

   款,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24,8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293,624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87%,

   均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若完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额将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本次担保未在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担

   保额度范围内,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因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需

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31,000 元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提标改造项目及补充日

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按 80%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

度为人民币 24,800 万元,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 20%的股权比例为

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樑
    成立日期:2010年8月9日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污泥处置;工业固废处置;废渣利用;
热力管网的建设和维护。
    股东情况: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占比70%,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占比20%,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占比10%。其中江西鼎元
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为洪城环境全资子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则为洪城
环境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107,462.13万元,净资产36,115.79万元,20,222
年1-6月共实现净利润3,388.03万元,资产负债率66.3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宏泽热电的融资进展情况,依法

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母公司、所属子

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能有效确保控股孙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有利于公司发

展经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24,800

万元,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

益。公司拥有宏泽热电的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担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确保控股孙
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公司拥有宏泽热电的控制权,本次超出股权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没有损

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该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

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93,624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87%,均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85,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8,624万元,以上担

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若完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且本次担保未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