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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好当家: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4-04-23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孙慧玲,女,1958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现任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
产研究所研究员,农业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
    程仲言,男,1959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历任荣成市审计师
事务所审计部主任、副所长,荣成新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山东志诚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副所长。现任山东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未在其他上市公
司兼任独立董事。
    余明阳,男,1964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品牌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
任、上海品牌促进中心秘书长、深圳市第三届和第四届政协委员(社会科学界)。
兼任谭木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
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
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13年,公司共计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该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孙慧玲           11             11             0              0
   程仲言           11             11             0              0
   余明阳           11             11             0              0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
    2、2013年,公司共计召开1次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参会
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该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孙慧玲           3              3              0              0
   程仲言           3              3              0              0
   余明阳           3              3              0              0
    在2013年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公司能够配合我们参观考察公
司养殖基地等,我们能够对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力争对公司董事会
科学和民主决发挥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根据市场
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阅读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 2013 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相关说明: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
附属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
    2013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
子公司荣成荣山食品有限公司向山东荣成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
5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为壹年。
    2013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为子公司山东好当家海洋捕捞有限公司向山东荣成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贷款 9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为壹年。
    本年度任职期间,我们充分关注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认为公司能够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之间违规的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募集资金的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能够在到期时及时归还,公司不存在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问题,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现象。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我们认为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
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
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
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
及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
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
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
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8、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报告期内各个委员会对各自分管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正常规范,履
职尽责。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3年,我们本着诚信和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14年,我们将继续不断学习,不断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坚决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孙慧玲、程仲言、余明阳
                                                      2014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