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当家: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9-06-12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HOMEY AQUATIC DEVELOPMENT CO.,LTD
股票代码:600467 股票简称:好当家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 O 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1-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9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李俊峰先生
会议议程:
一、听取审议的各项议案
序
议案内容 报告人
号
1 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李俊峰
2 关于公司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李俊峰
3 关于公司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宋荣超
4 关于公司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唐聚德
5 关于公司修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宋荣超
二、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以及代表股份(李俊峰先生)
三、宣布大会表决和计票、监票办法及计票、监票人名单(李俊峰先生)
四、股东对每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总监票人)
六、宣读股东大会决议(李俊峰先生)
七、律师宣读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
-2-
议案 1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3-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章
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 款规 定收购本公 司股份 后, 属于第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 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给职工。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4-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 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
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 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
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 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
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 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
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 位损害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
东的利益。 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
的承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
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
实现的事项。承诺方应当对承诺中作
出履行承诺声明、明确违反承诺的责
任,并切实履行承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 十一条 公司下列 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何担保; 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5-
对象提供的担保;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000 万以上;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方提供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保情形。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
保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会议通知中确 地点为:公司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所
定的地点。 在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根据需要提 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
供网络或电讯/传真等其他方式为股 司应当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公司还可以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根据需要提供网络或电讯/传真等其他
席。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时,由股东大会的网络方式提供机构 视为出席。
验证出席股东的身份。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以通讯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时,由股东大会的网络方式提供机构
时,由参会股东将有效身份证明传真 验证出席股东的身份。
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公司董事会 股东以通讯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秘书验证出席股东的身份。 时,由参会股东将有效身份证明传真
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验证出席股东的身份。
-6-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
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 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
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 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
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
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
责。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以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 ......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时公开披露。
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
-7-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关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 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公司及股东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大会召集人不得对股东征集投票权设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定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投票权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进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票意向等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东大会表
决。 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限和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限和
程序如下: 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协商提名董事候选人; (一) 董事会协商提名董事候选人;
(二)监事会协商提名监事候选人; (二) 监事会协商提名监事候选人;
(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 (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享有董事、 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享有董事、监
监事提名权。 事提名权。
对于上述第(三)种情形,公司 对于上述第(三)种情形,公司
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 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后,有提名权的股东可以 会会议通知后,有提名权的股东可以
按照本章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股 按照本章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股东
东大会召开之前提出董事、监事候选 大会召开之前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人,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
由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提交股东大会 事会、监事会分别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监事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按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8-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规定执行。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更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事总数的 1/2。
司董事总数的 1/2。 本公司董事会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董
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本公司董事会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
事会。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
董事会。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 百零七条 董事会 行使下列职
权: 权:
-9-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融资方
案; 案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案;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八)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联交易等事项; 项规 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 司股 份的事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项;
置;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公司对外投资、对外融资、收购出售
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事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 10 -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惩事项;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投资、对外融资、收购出售资产、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会批准。 东大会批准。
......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
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 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
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 人姓名;
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 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 11 -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 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
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 权的票数)。
权的票数)。 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董事会设立
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
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业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管理人员。 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责,行使下列职权:
...... ......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融
和投资方案; 资方案和投资方案;
...... ......
总经理负责审批本章程第一百一十 总经理负责审批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条规定标准以下的对外投资、收购出 规定标准以下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理财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 12 -
增加第十三章 党建工作 第十三章 党建工作
第二百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发挥党组织
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配备党
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
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
织工作经费
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党组织发挥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
向、管大局、保落实,通过坚决贯彻
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
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通过议
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
学决策,推动公司全面履行经济责任、
政治责任、社会责任;通过抓基层打
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
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群众
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
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通过落实主
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风肃纪、防范风
险。
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严格履行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各项规定。重
大事项如有需要可提交公司党组织组
织研究。
- 13 -
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党组织议事
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应当
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依法决策。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与会股东审议表决。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
- 14 -
议案 2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
职权: 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股计划;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十六) 对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
决定的其他事项。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 15 -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以上;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
保情形。
第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限和程序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限和程序
如下: 如下:
...... ......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单项提案提出。 案提出。
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
事职责。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
或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地点召开股东 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召开股东大会。
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 16 -
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 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 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
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 经济、便捷的网络或法律、法规认可
电讯/传真等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会的,视为出席。
第三十一条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 第三十一条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 第三十二条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
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大会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
积投票制。 票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章及公司规定执行。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 17 -
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 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
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 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
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 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
计票、监票。 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
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 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
负责计票、监票。 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 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
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
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 第四十三 条 股东大会 通过有关董
事选举的提案,应对每一个董事、监 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
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股东大会通 事应在通过后立即就任。
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
董事、监事应在通过后立即就任。
第四十五条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
目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以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
及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 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向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股东 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
大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 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表决情况。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
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 (一)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
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 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
关系;
(二) 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
- 18 -
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
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
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 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
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议、表决;
(四)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
表决,普通决议应由除关联股东以外
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特别
决议,应由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五) 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
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
关该关联事项的决议无效;
(六)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该回避;
会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
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做出如实
说明。
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
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
否收取价款。
下列情形不视为关联交易:
(一)关联人按照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配股说明书以货币方式缴纳认股款项
取得股份;
(二)关联人依据股东大会决议领取
- 19 -
股息和红利;
(三)关联人购买公司公开发行的企
业债券;
(四)按照有关法规不视为关联交易
的其它情形。
第四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四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以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 ......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六)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 (六)对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
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项。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
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 第五十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
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总经理 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 公司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 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
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
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与会股东审议表决。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
- 20 -
议案 3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如下: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
会决议。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
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票或
(八)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的方案;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八)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置; (九)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对外融资、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21 -
事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惩事项;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与会股东审议表决。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
- 22 -
议案 4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如下:
第十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 第十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
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审
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 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
效,如遇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修订, 效,如遇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修订,
规则内容与之抵触时,应及时进行修 规则内容与之抵触时,应及时进行修
订,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订,由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与会股东审议表决。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
- 23 -
议案 5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修订情况如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当为会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当为会
计专业人士,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计专业人士,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实施;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 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的沟通;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
(五)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与会股东审议表决。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