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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环能: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2020-09-22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0-07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2020 年宜兴市农村污水处理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
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金额:37,856.08 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113 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
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2020 年 9 月 8 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3),公司下属控
股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中标《2020
年宜兴市农村污水处理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近日,市政设计院与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公用”)
完成《2020 年宜兴市农村污水处理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的合同签署,合同总价为 37,856.08 万元,总工期为 113 天,本项目已由宜行审
投备[2020]662 号文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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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2020 年宜兴市农村污水处理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包(EPC)合同
    2、合同双方:
    发包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宜行审投备[2020]662 号文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宜兴市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亚强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15 日
    6、注册地址:宜兴环科园绿园路 528 号科技孵化园低碳节能大厦 10/11 楼
    7、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咨询;建设
工程的施工;工程项目管理;面向成年人的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
类培训);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五金、机电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宜兴市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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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履约能力分析:宜兴公用实际控制人为为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办公室,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10、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条款
    市政设计院与宜兴公用签订了《2020 年宜兴市农村污水处理改造提升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的金额
    合同总价为 37,856.08 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亿柒仟捌佰伍拾陆万零捌佰元
整),其中:工程勘察费 205 万元;工程设计费 882.45 万元;工程费用 36,768.63
万元。

    (二)工程内容及规模:宜兴市张渚镇、杨巷镇、徐舍镇、新街镇、新建镇、
西渚镇、开发区、湖滏镇、和桥镇、官林镇、高塍镇内现状约 193 个自然村改造,
覆盖农户约 20,710 户。主要包括围墙外 50cm 后出户管、村内管网建设、终端提
升泵站站点建设、泵站至现状市政管网间的连接管、配套接电及物联网等,其中
管道工程量约 700km,检查井约 30,742 座,泵站约 219 座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
购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
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的范围:根据本项目申请报告要求、招标文
件要求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投资额、运行要求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
工程内容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和保管等;
    3、工程施工范围
    包括工程建设规模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主要内容为宜兴市张渚镇、杨巷镇、
徐舍镇、新街镇、新建镇、西渚镇、开发区、湖滏镇、和桥镇、官林镇、高塍镇
内现状约 193 个自然村改造,覆盖农户约 20,710 户。主要包括围墙外 50cm 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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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管、村内管网建设、终端提升泵站站点建设、泵站至现状市政管网间的连接管、
配套接电及物联网等,其中管道工程量约 700km,检查井约 30,742 座,泵站约
219 座。
    4、项目验收及移交,包括:(1)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按时交付招标人;(2)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提供质保服务。
    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勘察及设计、施工、采购、调试、验收等工作。

    (四)履行期限
    总工期要求:113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及设计质量标准:地质勘查(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
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
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
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六)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
效。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开拓和
合作提供更多业务经验,提升市政设计院的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本次合同签订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
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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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
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
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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