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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0-09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完成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存
续期 48 个月,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
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
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
订并经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3 日、2016 年 9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
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总额为 11,842.50 万元,股票价格为 13.84 元,认
购 8,556,719 股,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1.5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36 个月,
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届满。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 8,556,719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8
月 5 日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 8,556,719 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
保等情形,未出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超过公司总股本 10%的情
形,不存在任一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
本 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
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至存续期满前,将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公
司股票以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限。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本次发行所认
购之公司股份完成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即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算,存续
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届满。

    2、如因卖出公司股票存在限制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公司股票无法在
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则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公司董事
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
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