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根据该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
赁准则,对租赁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四)具体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
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
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
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
赁准则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