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 1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 录 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 3 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6 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7 议案三: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2 议案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1 议案四: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2 议案六: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4 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利润分配增加注册 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5 议案八: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6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37 议案十: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8 议案十一:关于 2022 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43 议案十二: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45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46 议案十四:关于制定《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52 议案十五:关于 2022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53 议案十六: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7 议案十七: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9 议案十八: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董事(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71 2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13 点 00 分 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国联金融大厦 1516 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会议主持:董事长 蒋志坚 六、会议审议事项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董事长 蒋志坚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监事会主席 何 方 3、《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独立董事 陈晓平 4、《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周建伟 5、《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周建伟 3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6、《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钟文俊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钟文俊 8、《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周建伟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钟文俊 10、《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周建伟 11、《关于 2022 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周建伟 12、《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钟文俊 13、《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周建伟 14、《关于制定《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钟文俊 15、《关于 2022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周建伟 16、《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钟文俊 17、《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钟文俊 18、《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董事(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报告人:监事会主席 何 方 4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七、会议议程 1、董事长宣读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数,介绍参加会议的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2、董事长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董事会秘书介绍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计票、监票规定; 4、宣读并审议议案; 5、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6、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7、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8、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解答股东提问,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9、监票人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10、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2、出席会议股东及董事签字; 13、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5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议将进行表决的事项 (一)非累积投票事项: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金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 2022 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制定《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关于 2022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事项: 16.00《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01《选举蒋志坚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6.02《选举汤兴良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6.03《选举缪强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6.04《选举毛军华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7.00《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01《选举耿成轩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17.02《选举李激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3《选举陈晓平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0《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董事(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8.01《选举何方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8.02《选举宋政平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二、现场会议监票规定 会议设计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一名)和监票人三名(其 中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一名),于议案表决前由股东及监事推举产生。 计票人的职责为: 1、负责表决票的发放和收集; 2、负责核对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 3、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 4、计算并统计表决议案的得票数。 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公司聘请的律师与计票人和监票人共同 负责计票和监票。 三、现场会议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全部议案宣布完毕后统一表决的方式,全部议案列于表决 票内。 2、按照同股同权原则,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权的权重由该股东所持股份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比例决定。股东及代理人对表决票中的议案,可以表示赞成、 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内“√”。股东或代理人应在每张表决 票的签名栏内签名,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决票视为无效。 3、关联股东需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回避表决,其所持股数不纳入该议案有 表决权股数总数。 4、议案 16、议案 17 和议案 18 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方法如下: 4.1 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候选非独 立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非独立董 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非独立董事。 7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4.2 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候选独立董 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独立董事,也可 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独立董事。 4.3 在选举监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候选监事总人数 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 位候选监事。 5、统计和表决办法 全部议案宣读完毕,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即就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后由计票人收集、 统计表决票数。 四、表决结果的宣读 计票人统计好现场表决票数后,监票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 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来并汇总后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及网络投票 汇总表决结果。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3 日 8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 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生产经营总体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煤炭钢铁等大宗商品价格 波动等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围绕环保与能源两大领域,开展设计咨询、设备制 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投资等一体化业务。在各业务板块深入协同下,2021 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3.77 亿元,同比增长 6.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5 亿元,同比增长 17.38%,利润增幅较为明显。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的工作及成果 1、主营业务取得的经营成绩 开工打造新智能制造基地。2021 年,公司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征 收补偿协议》。政府拟征收公司位于“城南路 3 号”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厂房等建筑物 及土地,公司将在无锡市新吴区梅育路投资新建装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新基地建 设完成后,目前城南路 3 号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将整体搬迁至梅育路新址。伴随新 智能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和搬迁,公司将进一步调整生产组织结构、充分发挥技术优 势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生产数字化、绿色化、高端化属性;提升产品质量、降 低生产成本,从而进一步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2021 年,公司电站工程业务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开拓。报告期内,电站工程业务 新增山东日月化工、江苏盐城热电、华西钢铁、益海嘉里、北京环卫、新奥电力、 晶科电力、中石化等多家战略客户。公司积极开拓光伏等新能源电站工程业务,2021 年新增光伏电站有效订单 2.99 亿元,建设装机容量 62.11MW。 9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市政设计院获得 2020 年度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排序前三十名 (位列第七)、2021 度全国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企业 113 名、2020 年度全国工程咨 询行业排名第 85 名,获得 2020 年度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称号。报告期内, 市政设计院还取得 2021 年度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部分类别)优秀工程勘察设 计行业奖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2 项。 公司已建立起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平台,具备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发电项 目的能力、资源和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已投运及受托管理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日 处理能力提升至 4,100 吨/日,其中于报告期内投运的项目有:无锡惠联垃圾处置项 目提标扩容至 2,000 吨/日,江西乐平生活垃圾焚烧一期项目 500 吨/日。另外,公司 公主岭德联二期项目 400 吨/日于报告期开工建设,建成后可新增年处理量约 22 万 吨,预计将于 2023 年竣工投运。2021 年,惠联资源再生处理餐厨易腐垃圾超 10 万 吨,餐厨垃圾提油率平均为 2.7%以上,做到厂区无异味,污水总排出水氨氮、COD 以及总氮均优于排放标准,ANAMMOX 系统脱氮效率稳定保持在 90%以上。作为公 司污泥、藻泥处置运营子公司,获得了 2021 年度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并入选 2021 年度无锡准独角兽企业。 作为无锡地区的热电运营龙头,公司在无锡市区热电联产供热市场占有率超 70%。公司拥有国内供热距离最长的多热源、大规模蒸汽集中供热系统,实现了燃煤 燃气联合供应、跨区域供热的格局,管线贯穿无锡市南北辖区,实际运行蒸汽管网 长度近 500 公里,热用户近 800 家,单根管线供热距离达到 35 公里。2021 年,公司 完成了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的控股权收购,成功将其纳入无锡大热网统一调 度范畴,进一步扩大了公司供热调度空间,有利于各热源点的产能释放、提升能源 利用率。 根据《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 业)》、《纳入 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等政策 文件,目前,公司下属纳入重点排放名单的热电企业有 3 家,分别为惠联热电、友 联热电、无锡蓝天。经测算 2021 年度,3 家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权配额为 237.91 万吨, 实际碳排放量约 206.52 万吨,碳排放权盈余约 31.39 万吨。 2021 年,公司控股收购了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的股权,拓 10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展进入光伏发电运营领域,优化调整了自身能源结构,持续向碳中和的战略方向迈 进。中设国联拥有光伏开发运营能力,能够提供专业的光伏发电服务和系统解决方 案,开发运营有 37 个成熟的光伏运营项目,区域覆盖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江 西、广东等多省市地区。2021 年,中设国联实现发电收入 2.7 亿元。 2、加快双碳转型,取得一定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及清洁能源领域,加快碳减排碳中和的转型步 伐。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有了大幅提升,目前公司在运营及在建的燃 机装机量为 594MW,公司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装机量占比提升至 84%。另外,公司参 股 50%的江阴热电已建设完成 2*100MW 装机量的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拟建设 2*400MW 天然气发电项目,该项目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及江苏省发改委正式核准。天 然气发电具有清洁、高效、低碳、灵活等突出优势,发展天然气发电对于改善大气 环境质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排放、保障电力系统能源平稳供应,具有重 要的意义。公司持续拓展提高自身在能源领域的燃气发电比例,契合了能源结构调 整、碳中和的总体战略方向。 3、持续开展研发工作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直注重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 近年来为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市场,不断投入研发资源助力产品及产业升级。报告 期内,公司全年申请专利 186 项,其中发明专利 40 项;全年授权专利 183 项,其中 发明专利 7 项。 装备制造板块,2021 年聚焦研发了“多燃料固废处置全流程解决方案”,是行业 内首家提出的前端+中端+后端全流程集成解决方案。该项目经评审,以全省总排名 第三、细分领域第一列入江苏省科技厅首批双碳科技创新重大成果转化专项。公司 在工业固废循环流化床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实现 100%国产化,有效降低设备投资成 本近 50%,并接获马来西亚等订单。该项目经评审,列入江苏省工信厅产业转型升 级“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专项资金项目。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大容量、高 参数垃圾焚烧余热锅炉”获得中国锅炉科学技术一等奖、“高效节能环保锅炉设计制 造技术及应用”获得浙江省科技厅科技进步一等奖。 11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市政工程板块,公司下属无锡市政院持续稳定推进科技研发工作,年度内共获 得专利授权 63 项,其中发明专利 6 项,取得软件著作权 6 项。2 个项目获江苏省科 技咨询协会 2021 年度科学技术咨询创新奖;“排水管道钢内衬局部修复结构”专利获 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运营板块,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置子公司国联环科针对“调质深度脱水+干化+资 源化焚烧”技术路线,引进 1 项新型污泥电破壁预处理技术,并完成实验室小及中试、 生产性试验、稳定性验证。该技术可提升减量化处置水平,提升污泥热值。公司在 餐厨垃圾处置领域自主研发了 “餐厨垃圾提油率工艺技术优化” ;通过提油率优化, 对其中的可控因素如工艺运行参数、设备运行参数、设备结构进行改进,改造后, 可实现提油率同比增长 20%以上,为提升了餐厨垃圾处置经济性提供了技术支持。 4、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加快资本运作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污泥、藻泥处置运营的子公司国联环科,以增资扩股方式 成功引入 2 家战略投资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增资完成后,长江生态及三峡资本对国联环科的持股比例合计为 25.58%。长江 生态控股股东为三峡集团,系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实施主体,本次战略投资人的 引入,有利于促进公司获取行业资源、拓展污泥及相关领域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知 名度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结合公司污泥、藻泥处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推动其在污泥处置领域内的技术创新、产业拓展,发挥资本市场规范治理运作及拓 宽融资渠道等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公司拟分拆国联环科至创业板上市。2021 年内, 公司完成了分拆预案的审计和公告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国联环科已完成江苏证监 局辅导备案并进入辅导阶段,公司将对照监管要求,根据子公司国联环科的经营情 况,有序推进辅导验收及上市申报材料筹备工作。 二、2021 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12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 能发表独立意见。同时,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工作,充分行使职权并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1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 11 届次及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 3、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的议案》; 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5、《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延长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8、《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 9、《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 的议案》; 13、《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关于 2021 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15、 关于 2021 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 1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7、《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8、《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9、《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关于拟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2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2、《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1、《关于收购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关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 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关于以现金收购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20%股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 权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 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6、《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 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 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 市的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8、 关于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 运作能力的议案》; 9、《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 14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案》; 11、《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分析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13、《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无锡国联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3、《关于新增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投资建设惠山区飞灰填埋场二期项目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1、《关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 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1、《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1、《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1、《关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董事 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 决议的内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 15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持续细致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21 年度,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 4 次定 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并规范披露了 88 份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 大事项,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保障了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总体评价 2021 年是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董事会根据“十四五”发展战略规 划要求,发挥了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逐步落地实施公司战略规划内容。报告 期内,公司持续聚焦环保、能源两大领域,进一步深化了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市 政环保的转型,从一般装备制造向环保能源工程总包、投资运营的转型。面对原材 料价格剧烈波动、能源结构全面调整的挑战和压力,公司攻坚克难,实现了营收和 利润创新高的良好的成绩。 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规范运营,以 加强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内控体系为保障,以经营目标为导向,把握国家双碳 政策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取得更新、更好的成绩。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16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 8 监事会会议名称及召开时间 监事会审议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格的议案》; 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5、《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拟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关于收购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关 17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 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议案》; 3、《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 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4、《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 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 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5、《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 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 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6、《关于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 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7、《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 案》; 9、《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分析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1 、《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的 议 案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 、《 关 于 公 司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议 案 》; 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3、《关于新增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关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 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1、《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十 二 次 会 1、《关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一套良好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能够以公司大局为重,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 在执行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没有发现损害公司 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公证天业会计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 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在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 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 陷。 (四)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股权收购等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检查,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交 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交易 价格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现象。 (五)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 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发表专项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 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充 19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金分红的相应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和《现 金分红》管理办法。利润分配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留存未分配利润符合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未发现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监事会对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回购注销价格等事项发表 了专项意见 对调整回购价格,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 司 2019 年年度及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 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 对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监事会认为:对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曹剑因调动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万红霞女 士因个人原因、吴晓艳女士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由于其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仍处于限售期内、未达到解除限售的时间限制要求,应对曹剑持有 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5,000 股、万红霞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40,000 股、吴晓艳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000 股进行回 购注销的处理。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合计 295,000 股。 (七)监事会对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国联环科至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分拆所属 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 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一系列议案,同意公司将所属子公司国联环科分拆至创 业板上市。 20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坚持保护公司员工、广大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 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水 平。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21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1 年度工 作中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地对公司重大 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独立 董事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子企业不拥有任何业务或务利益,也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管 理职务,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蔡建:男,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天 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江苏公信 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任民进江苏省委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任科盛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光环能、亚威股份、中南文化及江苏新能的独立董 事。 徐刚:男,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无锡市司法局科员,无锡市第二律师 事务所律师,无锡恒佳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江苏徐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晓平,男,1967 年生,博士,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担任全国电力行业 CFB 机组技术交流服务协作网理事、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洁净燃料锅炉工作组委员和《燃烧科学与技术》编委会 委员。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任东南大学能源 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峰业科 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22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是否 本年应 缺 是否连续 姓名 立董事 在任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 参加董 席 两次未亲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东大会 事会次 次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数 数 议 蔡 建 是 是 11 11 9 0 0 否 3 徐 刚 是 是 11 11 11 0 0 否 0 陈晓平 是 是 11 11 9 0 0 否 3 2、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积极了解年度内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情 况,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 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 能够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 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们 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 2021 年度各次董事会 审议的共 53 项议案,其中蔡建、陈晓平先生对 53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徐刚先生 对 52 项议案投了赞成票,对 1 项议案出于独立性的谨慎考虑投了回避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是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主要成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我们依据相关议 事规则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定期报告、资产收购、 关联交易、内控建设、年报审计、高管考核等重要事项。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3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度,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在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 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背景,对公司 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动态,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涉及材料,保证了我们充分的知情权,为我们履 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1)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 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我们对公司收购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股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从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锡 东环保 10%股权,主要为规范和解决与控股股东的潜在同业竞争情形,使公司控股 股东切实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行为。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数据为基础,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3)我们对公司向参股公司江阴热电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参股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及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有 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 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平权利的情形,也 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4)我们对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增加对合营企业江阴热电有限公司煤炭销售的关联交易额度 4000 万元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日常经营所需。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蒋志坚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24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我们对公司向关联方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的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蔡建先生、陈晓平先生认为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 限公司 58.25%的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并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持续 盈利能力。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出具的资产 评估数据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 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平权利的情 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意公司收购中设国联 58.25%股权暨关联交易 事宜。 独立董事徐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声明本次资产出售方为华光环能控股股 东国联集团全资子公司国联实业,本人历史上曾担任国联集团总法律顾问,本次交 易金额较大,出于谨慎原则考虑,对此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度,我们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高燃机”)不超过 8.7 亿元的中长期贷款的 51.2%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即担保金额不超过 44,544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为宁高燃机提 供担保 37,785.60 万元,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累计已提供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5.20%。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实业”)购买 其持有的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国联”)58.25%股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中设国联 58.25%股权的股权交割及工商变 25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更登记手续,并将中设国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设国联 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共计 17,156 亿元,累计已提供担保占公司 2021 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2.36%,除对控股子企业担保外,中设国联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 对外担保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为宁高燃机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高淳协鑫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的 顺利建设和运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 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向关联方国联实业收购中设国联 58.25%的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并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因收购中设国联产生的对外担保, 均系中设国联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业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中设国联运营 稳定、可持续发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中设国联下属的控股 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及公平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3、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 3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 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5,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符合《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约定,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 4、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关于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6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2021 年度,我们对聘任周建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周建伟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 够胜任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 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聘任副总经 理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2)2021 年度,我们对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发表了独立意见,参考公司发展 情况、所处地域、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并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独立董事履职工作 量及专业性,本次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 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业绩考核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能 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其薪酬情况符合各自综合业绩考核结果。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未出现更换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2021 年度,公司以方案实施 前的公司总股本 559,097,211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每 10 股派送红股 3 股(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 195,684,023.85 元, 派送红股 167,729,163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726,826,37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公司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8、现金收购股权事项 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蓝天燃 机热电有限公司 20%股权,有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厚公司盈利能力,提 27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升热电运营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股权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 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数为基础,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收购无锡蓝天 20%股权的事项。 9、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 公司制定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 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分拆所属 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 可操作性。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 环科”)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有利于公司更专注于 主业发展,增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分拆后,公司与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本次分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10、会计估计的变更 2021 年度,我们同意公司对供热供电及环保运营业务客户组合进行进一步细分, 对其中的环保运营业务客户组合的信用损失风险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同意公司将 固定资产中“机器及电力设备”的折旧年限由 10-16 年调整为 10-20 年。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提高了资金使用高 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1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的 事项,也没有违反正在履行中的各项承诺事项。 28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度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避 免同业竞争作出了相应承诺。 鉴于益多环保存在资产权属瑕疵、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经营资质瑕疵且短期内无 法解决、净资产为负等问题,不适合注入上市公司。2020 年 6 月,公司与国联实业 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将国联实业持有益多环保 85%的股权所对应的除所有权、 收益权及最终处置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公司管理,委托期限至益多环保符合被 公司收购条件或关停注销之日止。通过签署并履行《委托管理议》,控股股东消除并 解决该项同业竞争。 针对锡东环保,2021 年 6 月,国联实业已将其持有的锡东环保 80%股权通过公 开挂牌出售给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并将其持有的锡东环保 10%股权转让给 华光环能。通过上述股权交易,控股股东国联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国联实业已将持 有的锡东环保 90%股权全部转让。 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已解决益多环保、锡东环保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控股股 东与华光环能之间已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控股股东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已履 行完毕。 13、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4 项定期报告及 88 项临时公告,信息披露 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 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4、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要求,对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 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尤其是对于重组新增加的标的公司,按照 上市公司要求开展内控制度的建设工作,强化并维护好上市公司内控规范体系的执 行和落实,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内控审计,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29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15、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议事规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 自职责,在完善公司治理、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编制定期报告、内控建设等事项的决策中,实施了 有效监督,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强 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工作,为 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同时,继续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 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5 月 13 日 30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3.77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5 亿元。 二、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计为 196.48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82.02 亿元;负债总额 111.55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 74.80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84.93 亿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2.67 亿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0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2.01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2.21 万元。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31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工作已完 成。本预算报告遵循谨慎性原则,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框架内,综合 2022 年宏观 经济预期与企业发展预期,及目前生产经营计划、新业务拓展计划等因素,在公司 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进行编制。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进行; 5、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无重大变化; 7、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2 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单位:亿元 财务预算指标 2022 年预算数 2021 年实际数 增长变动(%) 营业收入 95 83.77 13.41 利润总额 11 10.01 9.90 三、完成 2022 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持续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控,加强绩效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降低费用; 2、严格全面预算的执行力度,保证预算、计划的严肃性; 3、公司经营管理者加强自身的经营运行分析力度,加强预算管理过程的控制 32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4、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5、加强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分析、预算执行、资金运行情况监督等方面 工作,建立成本控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的预警机制,降低财务风险,及时发现 问题和持续改进,保证财务指标的实现。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仅为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2 年 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 状况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33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1,968,824,490.08 元。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利润分配。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每 10 股派送红股 3 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 配。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726,826,374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 254,389,230.9 元人民币, 每 10 股派送红股 3 股 (含税),计 218,047,912 股。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5 亿元,公司本次拟实 施现金分红 254,389,230.9 元,合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33.68%。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 相关要求。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34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 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派发股票股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 将形成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的修订。董事 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结果,适时完成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登 记手续等各项事宜。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35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请予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无锡华光环保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36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 2021 年公司完成的经营业绩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考核, 提议对在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 8 位董事、监事支付年度报酬总额 391.77 万 元(税前收入,具体数字见附表)。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监事薪酬领取情况如下: 2020 年从公司获 截至目前 序号 姓名 报告内职务 得的税前报酬总 是否在任 额(万元) 1 蒋志坚 董事长 是 112.18 2 缪强 董事、总经理 是 100.97 3 毛军华 董事、副总经理 是 95.89 4 陈晓平 独立董事 是 8.5 5 蔡建 独立董事 是 8.5 6 徐刚 独立董事 是 8.5 7 宋政平 监事 是 5.5 8 徐立新 职工监事 是 51.73 合计 / / 391.77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37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相关业务部门的测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 年度实际发生、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2021 年度 2021 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类别 容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厦门开发 采购灯具及 后实际展业未发生相关 向关联人 400 0 晶 辅材 需求。 购买原材 远程电缆 采购电缆 2,500 1,182.5 工程采购需求下降。 料 小计 2,900 1,182.5 向关联人 2021 年 7 月,公司取得 蓝天燃机 采购蒸汽 7,000 3,789.36 购买燃料 蓝天燃机控股权。 和动力 小计 7,000 3,789.36 报告期公司取得中设国 中设国联 提供工程及 2,000 0 联控股权,实现了同一 (注 1) 服务 控制下合并。 向关联人 江阴热电 锅炉销售 500 0 销售产品、 (注 2) 销售煤炭 12,000 14,100.06 煤炭价格上升。 商品 益多环保 销售煤炭 2,500 2,816.11 煤炭价格上升。 华西热电 销售煤炭 13,000 4,471.66 需求方减产。 小计 30,000 21,387.83 接受关联 益多环保 污泥焚烧 350 257.68 人提供的 利港发电 污泥焚烧 3,000 2,145.15 服务 小计 3,350 2,402.83 合计 43,250 28,762.52 注 1:本项关联交易为子公司华光电站向中设国联提供光伏电站工程 EPC,关联交易金 额含与中设国联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2:本项关联交易为子公司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物资”)向江 阴热电(合并口径)销售原煤以及公司向江阴热电下属子公司销售燃气锅炉。 38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年初至 占 同 本次预计金额 2022 年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类 业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上年实际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预计金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务 比 类别 内容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 额 例(%) 发生的交易 例 大的原因 金额 (%) 向关联人 远程电缆 采购电缆 2,000 18.64 175.33 1,182.5 15.56 购买原材 料 小计 2,000 18.64 175.33 1,182.5 15.56 江阴热电 销售煤炭 17,000 20.09 4,179.73 14,100.06 20.49 煤炭价格上升。 向关联 今年预计用量 益多环保 销售煤炭 1,200 1.42 2,816.11 4.09 人销售 减少。 产品、 今年预计用量 商品 华西热电 销售煤炭 8,000 9.46 4,471.66 6.50 增加。 小计 26,200 30.97 4,179.73 21,387.83 31.08 今年预计处理 益多环保 污泥焚烧 500 10.86 13.64 257.68 8.25 接受关联 量增加。 人提供的 今年预计处理 利港发电 污泥焚烧 3,000 66.47 904.81 2,145.15 68.67 服务 量增加。 小计 3,500 77.33 918.45 2,402.83 76.92 合计 31,700 / 5,273.51 24,973.16 / 注: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021年12月完成蓝天燃机、中设国联的控股权收购,在2021年 度内,蓝天燃机及中设国联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2021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不 再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电厂路 28 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薛健 4、注册资本:17,363.82 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火力发电;蒸汽、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煤炭的检测、销售; 售电;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运配载;装卸搬运(不含危险品) ;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品)。 39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6、关联关系:江阴热电为我公司的合营公司,本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担任江 阴热电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钟文俊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公司财务负 责人周建伟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 (二)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城南路 158 号(小白龙桥)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徐辉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生产销售蒸汽、电力;提供热能、电能服务。 6、关联关系:益多环保是我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副 总经理徐辉先生为益多环保董事长。 (三)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中康桥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杨永昌 4、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灰 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华西热电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四)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 235 号 2、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孙峰 4、注册资本: 251900.00 万元 40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5、主营业务:建设和经营 4*600MW 发电机组工程,并通过电网公司供售电; 热力的生产及销售(仅限于在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内供热);从事粉煤灰、石膏、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 子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 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污泥处理;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不含危险品); 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8.74%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为利港发电 副董事长。 (五)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 8 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汤兴良 4、注册资本:71814.6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电线电缆、通讯电缆、PVC 塑料粒子、电线盘的制造;辐照线 缆、铜材、铝材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 演出及演出经纪;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利用自有资金 对外投资。 6、经营范围:公司董事汤兴良先生为远程电缆的董事长。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 况就日常关联交易将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上述关联交易的价 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充分享用关联方产业平台优势与市场资源,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以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是本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 41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动的正常需求,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 1、2022 年度向江阴热电销售煤炭预计 17,000 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力物 资与江阴热电(合并口径)签署集中采购原煤服务协议,有利于降低煤炭采购成本, 维持江阴热电的正常运营与收益水平。 2、2022 年度向益多环保销售煤炭预计 1,200 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华光 电燃有限公司与益多环保签署集中采购原煤服务协议,有利于降低煤炭采购成本, 保证益多环保电厂的正常运营与收益水平。向益多环保采购污泥焚烧服务预计 500 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益多环保进行干化后的污 泥焚烧。 3、2022 年度向利港发电采购污泥焚烧服务预计 3,000 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利港发电进行干化后的污泥焚烧。 4、2022 年度向华西热电销售煤炭预计 8,000 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华光 电燃有限公司与华西热电签署采购原煤服务协议,有利于华光电燃降低煤炭采购成 本,扩大煤炭销售。 5、2022 年度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预计 2,000 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建造 工程或电厂改造需求,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 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事项,请其余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42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关于 2022 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 80亿元,具体申请授信银行及金额如下: 授信总额(亿元) 期限 授信品种 担保方式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3.0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浦发银行无锡分行 13.8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2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3.0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0.5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 6.0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中国银行无锡分行 5.5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宁波银行无锡分行 6.5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15.0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北京银行无锡分行 2.0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平安银行无锡分行 5.0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3.0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农业银行无锡分行 3.5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 3.0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中国邮储银行无锡分行 6.0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广发银行无锡分行 2.00 1年 综合授信 信用担保 小计 80.00 / / /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 1 年,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以 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 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43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44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 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投保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内,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限额:2,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费总额:预计不超过 15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保险期限:1 年。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45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拟在国联 财务开立账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国联财务向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 服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叁年。现已到期。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国联财务继 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公司 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不包括应计利 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 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同意国联财务向本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授信 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 币。有效期:叁年。 由于国联财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国联财务为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 称: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 8 号 18 楼 3、法定代表人:朱小明 46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4、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08 年 9 月 22 日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 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除股票投资以外类有价证券投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指标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日 营业收入 13,545.04 12,311.77 净利润 7,634.64 7,271.55 资产总额 561,771.58 485,132.36 所有者权益 77,201.49 73,571.60 注:上述数据均经审议。 9、股东结构: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 50.0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2 15,000.00 30.00% 司 3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0.00% 4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1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10、与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国联财务 3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为国 联财务的董事。国联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以外, 公司与国联财务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47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国联财务为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 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 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 务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 款所得款项),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 国联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 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综合授信融资品种:人民币贷款、对外担保、买方 信贷、融资租赁、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函、代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代理开立保 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国联财务给予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整。 国联财务为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票 据池、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联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甲方及成员企业实现交易款 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 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按照信贷规则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使 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综合授信融资品种:人民币贷款、对外担保、买方信贷、 融资租赁、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函、代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代理开立保函、商 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 3、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票据池、 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限额及服务价格 48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1、交易限额 (1)结算资金存款余额:本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 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 款所得款项),且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 的贷款余额。 (2)经综合考虑甲方及成员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 情况,本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乙方拟给予甲方及成员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肆拾亿元整,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业务。综 合授信的使用应符合外部监管政策、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2、服务价格 (1)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结余资金,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及成员企业指令及 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乙方承诺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 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 平,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乙方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中国国内 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 收取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 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5)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收费标准均不得高于中国国 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在使用乙方金融服务前,甲方及成员企业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乙 方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 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国银保监会的其他要求;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的重大机构变动、 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成员企业,甲方 49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及成员企业有权中止、终止乙方的服务。 2、根据乙方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规定:当乙方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 乙方应立即要求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联集团董事会的承诺和解 决乙方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3、甲方及成员企业使用综合授信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内外部监管政策及制度 规定的风险缓释措施。 (五)协议的生效 经甲方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 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有效期:叁年 五、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 联财务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2021 年度》(天衡专字(2022)00023 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 国联财务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联财务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 金安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审议通 过了《关于在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联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联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 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 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国联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 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 50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事项,请其余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51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四: 关于制定《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合理回报公司股东,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情 况,制定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 回报规划》,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 回报规划》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52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五: 关于 2022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及 其下属控股子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2 年度预计公司为中设国联及 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授信及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如下: 一、对外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预计情况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实业”)购 买其持有的中设国联 58.25%股权。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设国联为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共计 2.76 亿元,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中设国联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中设国联 58.25%股权的股 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中设国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5)、《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8)。 公司因收购中设国联产生的对外担保,均系中设国联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业 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中设国联运营稳定、可持续发展,为保证中设国联及 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2 年度预计公司为中设国联及 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授信及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 亿元的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本议案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2 年度公司拟对下述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如下: 53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持股比例 预计提供担 截止目前 序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保的最高额 担保余额 号 度(万元) (万元) 直接 间接 1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 68.86 8,299.40 2 景德镇中设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71.04 10,200 3 宁波兴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95 98.13 2,700 2,700 4 于都县中设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80 77 6,500 5 于都县振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51 65.84 4,580.04 6 瑞金市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60 57.06 10,200 8,500 7 连云港中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 78.64 1,500 8 合肥晶绿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82 68.42 3,250 中设国联无锡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有限公 9 100 77.76 1,000 1,000 司 10 无锡市中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65.17 1,862 1,862 11 无锡市联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72.2 1,728 1,728 12 无锡联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63.69 826 826 13 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75 44.42 540 540 14 广州市兆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80 78.99 1,128 15 宁波泰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95 74.57 1,880 16 济南中联国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60 87.93 1,974 17 宁波中设国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95 82.69 4,220.6 18 南京联汽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75.8 1,598 合计 63,986 17,156 上述额度为 2022 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 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 下,各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 低于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考 虑到中设国联为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因其行业特性,资产负债率较高,将各被担保 人都划分至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分类中。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 54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 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区 A 栋 202 2、法定代表人:杨乐 3、注册资本:47899.83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4-11-04 5、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投资和管理;新能源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和施工;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安装、销售;合同 能源管理。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07,908,644.54 1,596,206,519.03 负债总额 1,107,239,942.92 1,103,695,345.5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91,583,791.67 673,2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43,948,833.39 478,674,945.99 净资产 500,668,701.62 492,511,173.49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5,479,246.40 861,865.27 净利润 193,662,364.78 -3,868,907.87 (二)景德镇中设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为民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2、法定代表人:郑福宝 3、注册资本:119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4-12-30 5、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的投资、推广应用、检修及技术服务;为碳 抵消项目、节能减排项目、污染物减排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能源及环境权益 55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投资项目提供咨询、设计、交易等配套服务;股权投资;节能减排工程。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5,418,198.04 471,889,675.59 负债总额 344,861,226.84 333,500,052.6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40,549,505.17 126,991,797.12 净资产 140,556,971.20 138,389,622.93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68,377,033.01 10,039,671.08 净利润 22,754,965.20 1,353,280.61 (三)宁波兴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路 68 号 2、法定代表人:赵晖 3、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4-07-15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和销售,光伏发电 设备的销售,光伏发电技术服务。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8,530,035.47 73,339,974.99 负债总额 77,062,109.97 72,969,506.6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7,420,100.00 27,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77,062,109.97 72,969,506.67 净资产 1,467,925.50 370,468.32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2,745,674.34 1,594,920.01 净利润 1,725,629.68 -808,312.84 (四)于都县中设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盘古山镇仁凤村老屋场组 5 号 56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法定代表人:刘征 3、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5-07-10 5、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的投资、推广应用、检修及技术服务;为碳 抵消项目、节能减排项目、污染物减排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能源及环境权益 投资项目提供咨询、设计、交易等配套服务,股权投资,(以上项目不含证券、期 货、保险、金融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节能减排工程。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5,354,544.83 285,209,989.33 负债总额 227,432,020.06 218,579,350.1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93,051,030.67 86,962,275.55 净资产 67,922,524.77 66,630,639.18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4,354,562.07 6,215,340.78 净利润 13,540,765.91 1,390,793.06 (五)于都县振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 82 号财政局 6 楼 2、法定代表人:刘征 3、注册资本:3473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8-03-02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的安装、建设、维护 及技术咨询,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0,487,064.08 107,670,474.97 负债总额 72,746,194.45 70,237,049.1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9,470,606.12 17,037,049.15 57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净资产 37,740,869.63 37,433,425.82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7,968,323.83 3,840,315.11 净利润 6,415,903.40 1,026,503.70 (六)瑞金市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西省瑞金市叶坪乡合龙村河下小组 6 号 2、法定代表人:刘征 3、注册资本:57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7-03-31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的安装、建设、维护 及技术咨询;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9,951,177.49 188,932,060.16 负债总额 114,100,756.67 104,827,384.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0,000,000.00 7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4,100,756.67 19,827,384.00 净资产 85,850,420.82 84,104,676.16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1,159,338.34 5,278,746.98 净利润 12,300,467.76 935,655.36 (七)连云港中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凌州路 6-1 号 2、法定代表人:郑福宝 3、注册资本:3447.1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5-05-20 5、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的科技研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太阳能光伏发 电系统工程的安装、施工、维护;农业项目开发。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58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6,644,282.74 182,921,922.07 负债总额 146,769,942.93 142,085,743.0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94,455,424.04 94,485,265.83 净资产 39,874,339.81 40,836,179.02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3,337,731.42 5,355,345.97 净利润 7,724,210.54 2,132,034.90 (八)合肥晶绿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长丰县庄墓镇 2、法定代表人:刘征 3、注册资本:36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4-11-25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与投资、运营;新能源发电系统应用 设计。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4,876,129.18 131,902,096.40 负债总额 92,280,737.60 88,262,599.3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1,630,844.28 21,992,913.69 净资产 42,595,391.58 43,639,497.04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9,930,924.13 净利润 6,005,329.15 (九)中设国联无锡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 A202 2、法定代表人:刘征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9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4、成立时间:2016-09-09 5、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监控及数据分析;巡检监控;电量报送;发电跟踪分析; 设备效率及运行监测;现场运检维修;组件清洁、备品备件管理;光伏产品及材料 的销售;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咨询、技术服务。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6,404,186.95 23,716,710.52 负债总额 20,530,995.40 18,771,975.3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12,375.00 16,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530,995.40 18,771,975.30 净资产 5,873,191.55 4,944,735.22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0,321,913.59 2,112,624.17 净利润 2,849,225.40 -409,206.53 (十)无锡市中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南路 40 号 2、法定代表人:刘征 3、注册资本:1896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4-12-17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的安装、建设、维护;分布式光伏发电。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152,527.16 45,832,811.00 负债总额 39,200,094.67 25,281,402.7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59,651.42 18,62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9,060,463.48 25,421,033.89 净资产 20,952,432.49 20,411,777.11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415,603.44 净利润 2,727,430.59 60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一)无锡市联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大成路 1098 号 A 区 10 号门卫一 办公室 2、法定代表人:刘征 3、注册资本:182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4-12-16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的安装、建设、维护;分布式光伏发电 (并网运行)。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4,707,110.17 68,665,002.55 负债总额 53,940,860.84 48,190,996.1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348,864.00 17,28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3,940,860.84 48,190,996.19 净资产 20,766,249.33 20,474,006.36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9,968,379.32 1,458,300.62 净利润 5,101,066.44 483,976.10 (十二)无锡联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堰丰路 168 号(堰桥) 2、法定代表人:郑福宝 3、注册资本:792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4-10-29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的安装、建设、维护;分布式光伏发电。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260,480.59 19,270,491.34 负债总额 15,452,595.11 10,475,850.0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619,427.58 8,26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5,130,057.33 10,179,892.26 61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净资产 8,807,885.48 8,794,641.30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243,348.07 520,371.93 净利润 974,800.57 121,054.88 (十三)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 新园 E 幢 2、法定代表人:郑福宝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2-11-23 5、经营范围:节能工程的设计咨询、技术开发、改造及相关服务;太阳能电池 组件、电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维护; 储能电池、储能系统的销售、安装、维护;能源管理方案的设计及服务;太阳能光 伏系统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9,391,560.24 35,119,074.76 负债总额 17,499,146.50 13,544,045.1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484,020.00 5,4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6,237,706.02 12,333,862.69 净资产 21,892,413.74 21,575,029.59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193,253.84 549,272.96 净利润 1,706,911.29 19,552.43 (十四)广州市兆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九佛建设路 115 号 350 室 2、法定代表人:赵晖 3、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6-01-25 62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5、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站运营;电力供应;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太阳 能发电站投资;太阳能发电站建设;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能源管理服务;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573,769.80 14,219,470.31 负债总额 11,511,696.95 11,189,447.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14,980.62 -227,322.15 净资产 3,062,072.85 3,030,022.46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102,259.19 323,503.54 净利润 -446,127.49 22,760.66 (十五)宁波泰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晓塘路 123 号 2、法定代表人:赵晖 3、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 2015-10-08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设备研究、开 发,光伏发电技术服务。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9,808,685.37 38,711,818.31 负债总额 29,685,465.17 29,401,916.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0,415,105.49 9,977,466.88 净资产 10,123,220.20 9,263,902.31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116,012.01 285,405.72 净利润 1,135,940.02 -453,788.07 63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六)济南中联国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双山街道办事处明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服 务保障楼 310 室 2、法定代表人:杨乐 3、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6-09-18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控制设备及配 件的销售、安装、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光伏发电节能 工程的设计、技术开发、改造及相关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方案的设计及咨询服务。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382,713.62 21,422,468.08 负债总额 20,559,981.42 18,770,494.3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790,727.84 -1,208,853.14 净资产 2,822,732.20 2,651,973.72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485,380.19 426,667.47 净利润 -3,550,584.41 -120,200.76 (十七)宁波中设国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慈溪市逍林镇逍林农垦场 2、法定代表人:赵晖 3、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6-08-03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的安装、建设、维护 及技术咨询。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7,786,993.16 65,221,704.96 64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负债总额 56,053,343.48 53,891,399.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3,784,796.53 11,173,651.75 净资产 11,733,649.68 11,330,305.46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893,993.97 1,251,423.33 净利润 3,239,948.03 154,402.64 (十八)南京联汽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建安路 8 号(高新园) 2、法定代表人:郑福宝 3、注册资本:646 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16-12-20 5、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的安装、建设、维护。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005,697.52 30,143,637.53 负债总额 23,502,820.93 22,857,409.1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6,732,138.80 5,916,651.00 净资产 7,502,876.59 7,286,228.37 科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520,166.62 477,613.74 净利润 1,271,418.18 64,133.6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 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 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65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4,941.6 万元(不含本次担 保预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47%。其中,公司已累计为 宁高燃机提供担保 37,785.60 万元,为中设国联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7,156 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不存在逾 期担保的情形。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66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六: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通过,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志坚、汤兴良、缪强、毛军华。(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非独立董事选举使用累积投票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选举。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67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第八届董事会候选非独立董事简历: 1、蒋志坚简历 蒋志坚,男,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裁,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无锡华 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汤兴良简历 汤兴良,男,1965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生学位,正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无锡太湖饭店财务总监、 董事总会计师,无锡黄金海岸大酒店总会计师,无锡大饭店董事总会计师、总经理助 理,无锡国联纺织集团财务审计部部长,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无锡市 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3、缪强简历 缪强,男,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兴 中会计师事务所张家港所代所长,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 科员、资产经营管理部经理助理、实业资产管理部经理,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 4、毛军华简历 毛军华,男,1967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装 备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装备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现任无锡 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8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七: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通过,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成轩、李激、陈晓平。(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选举使用累积投票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选举。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69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第八届董事会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1、耿成轩简历 耿成轩,女,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兰 州财经大学(原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学系主任。现 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会 计学科带头人、校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上市公司协 会第一届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航空工业产学研用管理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委 员。兼任徐工机械、焦点科技、南京港、龙蟠科技独立董事。 2、李激简历 李激,女,1970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无锡排水管理处副处长,无锡市排水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 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并担任全国市政协会给排水专业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 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委员、中国城市污水处理概念厂专家委员会委员、全 国高等院校工程应用技术教师大赛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教育 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等。 3、陈晓平简历 陈晓平,男,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担任全国电力行业 CFB 机组技术交流服务协作网理事、全国锅炉 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洁净燃料锅炉工作组委员和《燃烧科学 与技术》编委会委员。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 任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兼任江苏峰业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0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八: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董事(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其中外部监事 2 名,职工监事 1 名。职工监事由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决定。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监事候选人:何方、宋政平(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选举使用累积投票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选举。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71 / 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第八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1、何方简历 何方,女,1981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无锡市国联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无锡华光锅炉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宋政平简历 宋政平,男,1970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历任无锡 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江苏金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72 /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