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2-12-10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2-06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非独立董事汤兴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国联集团工作安排需要,汤兴良先
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委员职
务,辞职后,汤兴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汤兴良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在改选出的非独立董事就任前,汤
兴良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非独立董事职
责。
公司董事会对汤兴良先生在担任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期
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公司董事会工作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经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卫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吴卫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吴卫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吴卫华先生简历
吴卫华: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历
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主持工作)、办
公室副主任、金融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综合金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无锡产权
交易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