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11-14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高华”)作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应持续督导期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科力远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科力远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告已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
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6 号)。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及《验资报告》等相关发行文件。根据相关
发行文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盛春林、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信瑞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78,616,35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54 元;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登记托管手续;由于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没有因送股、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公告文件及确认,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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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本次解除限售股的公司股东盛春林、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信瑞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之认购协议》,约定“本次发行人向认购人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发行对象履行了前述股份限售承诺。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8,616,350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预计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序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号 数量 数量
(%)
1 盛春林 31,446,540 2.14 31,446,540 0
2 民生证券股份有
15,723,270 1.07 15,723,270 0
限公司
3 北信瑞丰基金管
31,446,540 2.14 31,446,540 0
理有限公司
合计 78,616,350 5.35 78,616,350 0
注:数值若出现部分表格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8,616,350 -78,616,350 0
份合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91,070,330 78,616,350 1,469,686,680
份合计
股份总额 1,469,686,680 - 1,469,686,680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高盛高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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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时间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应限售承诺。高盛高华对科力
远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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