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0-01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
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20 年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
财务报表。
2、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于 2020 年
1
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2、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编制;公司收入准则按
照财会[2017]22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调整:
(1)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
行项目和列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按照财政部规定,我公司将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
变更部分报表格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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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2、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
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此次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
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法规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政策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有利于提
升公司会计业务合规性和准确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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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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