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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0-04-2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
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供的 2019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为 79309.77 万元,实
际担保余额为 95606.78 万元,占公司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7.88%。无逾
期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要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各项担保的决策、审议和表决程
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情
形,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未发现
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蔡艳红、付于武、张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