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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远:科力远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14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7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关规定,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
表决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
利于完善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4 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聚东、邹林、
余卫、潘立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
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4 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聚东、邹林、
余卫、潘立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项;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各行权期内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
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相关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股票期权行权/注销手续;
     (6)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
格;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
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
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项,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
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之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0)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4 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聚东、邹林、
余卫、潘立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