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动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1-15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9-00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
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 年 1 月 14 日,该预案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
国动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2019-004)、《中国动
力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08)。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按照股份回购金额上限 5 亿元、回
购价格上限 33.75 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
为 14,814,81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
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1
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邮件方式申报,具体申报信息如下:


    1、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日期: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3 月 1 日(9:00-17:00,双休日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高京阳


    4、联系电话:010-88010961


    5、传真:010-88010958


    6、电子邮箱:sh600482@163.com


    7、邮编:100097


    8、其他:



                                    2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