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2020 年 11 月 9 日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 司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签到参会,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 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 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 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 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报告人向大会做各项议案的 报告,之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 或问题,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 表决。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 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 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在“同意”栏内打“√”,不 同意在“不同意” 栏内打“√”,放弃表决权时在“放弃” 栏内打“√”。投票 时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内,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和清点。 7、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网络投 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上午 9:15-11:30;下午 13:00-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1 号楼中国船舶 301 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宗子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宣布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 投票股 序号 议案名称 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3.1 关于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投资的议案 √ 3.2 关于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调整投资的议案 √ 关于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调整投资 3.3 √ 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终止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议 3.4 √ 案 3.5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议案 √ 3 3.6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审议各项议案,股东提问与解答; (三)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四)选举监票人; (五)表决结果统计;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九)主持人宣布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4 目录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11 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 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 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4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5,685,657 股。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的总股本已由 1,694,995,962 股增加至 2,160,681,619 股。因此,公司拟对现行章程中的相 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将注册资本由 1,694,995,962 元修改为 2,160,681,619 元 修改前: “公司注册资本为 1,694,995,962 元。” 修改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 2,160,681,619 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将股份总数及普通股数量均由 169,499.5962 万股修改为 216,068.1619 万股 修改前: 6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69,499.5962 万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169,499.5962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修改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16,068.1619 万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216,068.1619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二、完善党建工作相关条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精神,按照“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 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要求,公司拟 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关于党建工作的相关条款。 具体修改内容为:在现行《公司章程》第三章“股东和股东大会”后,新增 一章“第四章 党组织”及第九十八条至第一百零一条共 4 条 新增内容为: “第四章 党组织 第一节 党组织的构成 第九十八条 公司设立党组织的委员会。 第九十九条 党组织委员会设书记 1 名,纪检委员 1 名,其他委员若干名。 第一百条 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的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 会或担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中符合条 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的委员会。 第二节 党组织的职权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下列职 责: (一)监督并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原则以及经营管理者 依法行使用人权原则相结合,党组织对董事会或经理层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 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关系到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的事项和涉及职工 7 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 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 设,加强纪律监督;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委员要切实履行 “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 (五)支持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科学决 策,督促决策事项的有效执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公司应按照有关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内容和工作流 程。” 三、增加董事会席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修 改现行《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席位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修改后《公司章程》中的第一百一 十四条),增加董事会席位,由原有的 9 名增加至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由原有的 3 名增加至 4 名 修改前: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外部董事 5 名,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 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修改后: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 副董事长。”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增加董事会人数,由原有的 9 人增加 至 11 人,对应的最低董事人数由原有的 6 人增加至 7 人 修改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 9 人,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 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不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8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修改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 11 人,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 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不足 7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四、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处理 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各章节、条款的序号进行相应修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0 年 11 月 9 日 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拟增加董事会席位,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对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包括三名 第三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包括四 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 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 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0 年 11 月 9 日 1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三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技术进步的影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存在优化调整的需要。因此,公司拟结合现阶段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本着股 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优化梳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具体优化调整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0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向 6 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2,425,26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9.80 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348,227.30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787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中国动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48,227.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175.3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8,051.97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45,731.87 万元(含 补 充 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 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布的《中国动力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4)。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逐项 11 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 60,441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4.52%。本次拟变 更募投项目包括: 拟调整 与原计 募集资 后募集 尚未使用 划 相 金 计 划 募集资金 资金计 序 拟调整 募集资金 比,调 名称 投 入 金 已投入金 划投入 号 情况 金额(万 整金额 额 ( 万 额(万元) 金 额 元) ( 万 元) ( 万 元) 元) 1 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000 18,234.19 43,765.81 56,000 2 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90,000 58,279.15 31,720.85 86,250 拟调减 -52,086 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 75,400 467.91 74,932.09 33,064 3 级建设项目 风帆公司的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 4 拟终止 8,355 0 8,355 0 -8,355 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19,40 5 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9,400 - - - 0 拟新增 +41,04 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1,041 - - - 1 二、拟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度 (1)项目审批程序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 12 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2)项目基本情况 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 帆公司”)解决不同生产基地化学电池研发的瓶颈,为后续生产提供成套工艺解决方案和技 术咨询服务,满足风帆公司未来对电池生产的技术支撑需要的募资资金项目。该项目计划投 资 62,000 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分为保定和淄博两部分建设,其中保定部分项 目建设总投资 48,000 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检测中心大楼、研究院大楼、研发成果转化中心 大楼等;淄博部分项目建设总投资 14,000 万元,主要用于新建中船重工国防动力研究院, 包括技术研发中心、理化计量中心等。计划投资构成明细如下: 序号 工程费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16,655 26.86 2 设备费 38,416 61.96 3 安装工程费 122 0.20 4 其他费用 3,007 4.85 5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费 1,000 1.61 6 基本预备费 2,800 4.52 合计 62,000 10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8,234.19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为 29.41%。 2、变更的具体原因及内容 根据风帆公司最新检测、试验条件,同时结合当前及未来发展实际需要,在满足建设目 标的前提下对保定部分进行优化调整,一是压缩新增建筑面积,将不再新建中国动力电源研 发中心大楼(604#),新增建筑面积由 76,525 平方米调整为 47,594 平方米;二是调增新增工 艺设备台(套)数,拟由 294 台(套)调整为 395 台(套),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13 综上,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保定部分的总投资由 48,000 万元调减为 42,000 万元,该项目建设资金总额拟由 62,000 万元调整为 56,000 万元。通过上述调整,在保证项 目建设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有效压减项目投资,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度 (1)项目审批程序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同意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基本情况 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是公司全资公司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 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用房、新增生产用工艺设备、以及 与之配套的动力公用总体设施。通过本次项目建设,新增硝酸银、银粉、银浆年共 400t/年, 电池片 100MW/年,银合金电工材料 200t/年,贵金属盐 10t/年,高纯银粉、金粉、铂粉和海 绵钯共 44t/年,水激活电池 20000 套/年,石墨烯电池 120 套/年,铝氧化银电池 110 组/年, 锌银电池动力电池 400 万 Wh/年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21,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90,000 万元。计划投资构成明细如 下: 序号 工程费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18,609 15.38 2 设备费 66,356 54.84 3 安装费 628 0.52 4 其他费用 4,761 3.93 5 基本预备费 3,364 2.78 6 建设期贷款利息 2,582 2.13 14 7 其他 24,700 20.41 合计 121,000 10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8,279.15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为 64.76%。 2、变更具体原因及内容 (1)随着近年来光伏平价趋势的凸显,光伏企业扩产规模增速远大于国内光伏电站市 场增速,未来光伏电池片的市场竞争预期将会进一步加剧。同时由于国内光伏行业龙头企业 凭借多年技术和市场经验的积累,已初步形成一定寡头竞争态势,对于新进入建设单位投资 风险较高。因此,长海电推为降低投资风险并进一步发挥自身为国内银粉类产品核心供应商 的优势,将未来经营重心聚焦于光伏产业中的银粉类产品生产及高效回收领域。 因此取消“电池片 100MW/年,银合金电工材料 200t/年”的建设纲领,同时增加银粉 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建设和回收能力建设:项目建设纲领拟由“新增硝酸银、银粉、银浆年共 400t/年”调整为“形成银粉 1200 吨/年,银浆 100 吨/年”。项目建设纲领拟由“高纯银粉、 金粉、铂粉和海绵钯共 44t/年”变更为“贵金属回收 150 吨/年”。 (2)受锂离子电池技术不断进步的影响,该项目原水激活电池技术路线对应的特种电 池市场逐步萎缩,而特种锂电池和船用高安全性固态锂电池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因此调 减受锂离子电池技术冲击的建设纲领,项目建设纲领拟由“水激活电池 20000 套/年”变更为“特种及船用锂电池 2000 万安时/年”,操练型特种电池由“锌银 电池 400 万 Wh/年”变更为“锌银电池 40 万 Wh/年”。 同时因石墨烯金属氧化物电池技术研发进度未达预期,但为跟踪石墨烯电池 技术发展,保留少量生产能力。石墨烯电池建设纲领拟由“石墨烯电池 120 套/ 年”调整为“石墨烯电池 20 套/年”。 (3)近年来,燃料电池在水面/水下装备领域和汽车动力领域蓬勃发展,其中氢能燃 料电池是我国汽车动力系统转型升级和新能源汽车战略的重要方向,长海电推为提高项目投 资回报,进一步聚焦燃料电池技术路线,快速形成产业竞争力,依托中船重工第七一二所国 内领先的车船用燃料电池技术,积极布局燃料电池。项目建设纲领拟新增“船用燃料 电池动力系统 3500 千瓦/年,车用燃料电池发动机 58000 千瓦/年,储氢有机液 15 体 1500 吨/年”。 本项目拟新增建筑面积由 96,932 平方米变更为 116,633 平方米,新增工艺设备由 497 台(套)变更为 265 台(套);项目调整后建设资金总额由 121,000 万元变更为 115,000 万元,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由 90,000 万元变更为 86,250 万元。项目建设期由 2017 年 01 月 20 日—2021 年 01 月 20 日变更为 2017 年 01 月 20 日—2022 年 07 月 20 日。 3、调整前后经济效益变化 项目 财务指标(调整前) 财务指标(调整后)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15.4% 20.50%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c=12%)万元(税后指标) 30,760 70,199 项目投资回收期(年,税后指标) 9.16 7.27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22.8% 22.70%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28.8% 27.50% 总投资收益率 14.5% 31.80% 4、项目主要风险 政策风险:本项目银系列材料、特种及船用锂电池、铝氧化银电池、锌银电池产品应用 于电子产品、清洁能源、水下兵器、海工装备等领域,可能面临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补贴标 准调整的影响。 市场风险:本项目石墨烯电池、特种及船用锂电池、燃料电池属于高附加值的新型动力 电池产品,市场定位于技术水平门槛较高的军民用高端领域,铝氧化银电池、银锌电池等产 品在国内技术领先优势明显,基本占据国内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但目前国内部分研究院所开 始瞄准该市场,未来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可能。 财务风险:银系列产品属于贵金属行业,原材料价格较高,随着产能规模增加需要占用 大量的流动资金,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三)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度 (1)项目审批程序 16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同意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基本情况 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 海王核能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核能”)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该 项目主要用于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通过本项目建 设,海王核能将具备核电系统设计及改造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年产核电 系统模块及容器 210 套,辐射监测设备 1,000 套、防辐射屏蔽门 50 套的能力。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75,400 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构成明细如下: 序号 工程费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13,620.50 18.06 2 设备费 44,423.10 58.92 3 安装工程 737.50 0.98 4 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 4,966.30 6.59 5 基本预备费 3,955.50 5.25 6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费 2,175.20 2.88 7 其他 5,522 7.32 合计 75,400 10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67.91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 0.62%。 2、项目调整情况及内容 (1)调整实施地点 鉴于项目原建设用地面积无法满足海王核能本次因项目调整而引起的生产线布局调整 的需要,同时根据海王核能未来发展战略需要,拟利用本次新征土地建设民品产业园,形成 17 集聚效应,为海王核能未来的核电配套业务发展预留空间。因此,本项目建设地点由武汉市 江夏区藏龙岛拟变更为武汉市藏龙岛和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除机载核辐射侦察设备生 产线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建设,其他建设内容均变更至武汉市江夏区庙山产业园。 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新征土地面积 138.4 亩,目前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备案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预计本年内可获得土地证及环评批复。 (2)调整建设纲领 调减民用核电站相关配套建设能力: 受我国核能规划和政策以及第三代核电示范工程进度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核电建设 规模有所缩减,2016 至 2018 年间我国出现了新建核电站三年“零审批”的局面,直到 2019 年 1 月国家才开始审批新的核电项目,对核电系统模块、容器、传统辐射监测设备等产品方 面产生巨大影响,市场需求较预期明显下降,并且相关产品的利润率有所下滑。但目前核电 站所需的二回路阀门及附件,因装备数量庞大,且处于设备维修更新周期,受建设周期波动 较小,市场需求明确。 因此建设纲领由“新增年产核电系统模块及容器 210 套”变更为“新增年产核电系统模 块及容器 110 套”,“辐射监测设备 1000 套、防辐射屏蔽门 50 套的能力”变更为“辐射监测 设备 400 套”。项目新增“二回路阀门及附件 1400 套”的建设纲领。 新增机载核辐射侦察设备建设能力: 在国内无人机空中辐射侦察领域,国内的技术应用及装备研制基本处于空白,目前主要 系统和设备的采购依赖进口。海王核能具有国内领先的核辐射监测产品,相关产品具有高探 测效率、高分辨率、小体积、重量轻、低功耗、安装方便、性能稳定等优势。经市场调研, “十四五”期间机载核辐射侦察设备市场需求约为 200 套,为了尽快建设相关产品研制生产 线抢占国内机载核辐射侦察设备产品市场,本项目新增“机载核辐射侦察设备 50 套”的建 设纲领。 项目拟新增建筑面积由 34,636 平方米变更为 44,061 平方米,新增工艺设备由 539 台(套) 变更为 201 台(套);项目调整后建设资金总额由 75,400 万元变更为 33,064 万元,项目全部 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由 2016 年 12 月 01 日—2019 年 12 月 01 日变更为 2020 年 01 月 01 日—2023 年 01 月 01 日。 18 3、调整前后经济效益变化 项目 财务指标(调整前) 财务指标(调整后)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15.3% 15.7%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c=12%)万元(税后指标) 6,465 7,557 项目投资回收期(年,税后指标) 8.26 8.38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15.9% 17.7%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15.7% 17.3% 总投资收益率 19.8% 20.2% 4、项目主要风险 政策风险:近些年我国核电新建审批、设计研制节奏发生了较大变化,核电产品市场短 周期内处于适应性调整状态,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研发风险:机载核辐射侦察设备相关应用产业对探测元器件生产技术水平要求较高,需 要持续投入研发力量推动产品更新换代,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度 (1)项目审批情况 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 计划。 (2)项目基本情况 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风帆 公司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风帆公司清苑分公司通过本项目建设,对板栅生产工 艺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突破产能瓶颈,计划将产能由原 476 万 kVAh/年提升至 660 万 kVAh/年,新增 184 万 kVAh/年。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8,355 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构成明细如 下: 19 序号 工程费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1,137 13.60 2 设备工程费 6,219 74.4 3 安装工程费 127 1.5 5 其他费用 487 5.8 7 基本预备费 385 4.6 合计 8,355 10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尚未开始投资。 2、拟终止的具体原因 受地方环保政策调整影响,该项目建设地不再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和卫生防护距离有 关要求,截至目前,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无法开展项目建设,故拟终止该项目。 四、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 中船重工黄冈贵金属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 建设周期 15 个月 改造建筑面积 5,467 平方米 1、项目概述 目前国内硝酸银的需求约在 8,000 吨/年,硝酸银的行业较为分散;银粉市 场需求为 4,000 吨/年,银粉的市场集中度较高,日本同和矿业株式会社的市场 占有率约 70%。公司制备硝酸银、银粉的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正逐步替代进口产 品,目前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 18%,通过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及 本项目建设后,公司国内市场占有率预计可达 30-40%。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中船 重工黄冈贵金属有限公司黄冈化工园。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20 (1)局部改造利用试验室(101#),改造面积 3,268 平方米,利用面积 491 平方米;改造利用银系列产品产业发展中心(105#),改造面积 1,036 平方米, 利用面积 663 平方米;改造利用配套用房(301#),改造面积 1,163 平方米。并 且根据需求,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配套建设总图公用设施。 (2)新增硝酸银反应系统、配制给料系统、清洗过滤系统等工艺设备 142 台(套)。 (3)项目建设周期为 15 个月。 (4)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为 19,400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募集资金。 (5)通过项目建设,形成生产硝酸银 3,000 吨/年、银粉 1200 吨/年的能力。 2019 年 3 月,本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5 年 12 月,本项目已取得黄冈国用(2015)第 04320608 号、黄冈国用(2015)第 061002299 号土地证;目前该项目环评已完成评审,环评批复正在办理中。 2、项目投资金额及使用计划进度安排 (1)项目资金安排: 序号 工程费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1,283.2 6.6% 2 设备工程费 14,996.3 77.3% 3 安装工程费 500.7 2.6% 4 其他费用 1,149.2 5.9% 5 基本预备费 1,470.6 7.6% 6 建设期利息 0 0 7 铺底流动资金 0 0 合 计 19,400 100% (2)投资计划 时间 第1年 第2年 合计 投资金额 12,000 7,400 19,400 (3)收益测算 项目 财务指标 21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13.1%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c=12%)万元 7,229 (税后指标) 项目投资回收期(年,税后指标) 9.81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34.1%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24.2% 总投资收益率 15.5% 3、项目的主要风险 市场风险:本项目主要是扩大现有银系列产品的产能,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间光伏、 感光材料、特种电池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受国家政策光伏产业政策及下游行业自身周期影 响较大。若未来国家政策变化、下游行业需求量下降或市场竞争加剧,则项目收益将受到负 面影响。 技术风险:本项目采用最新的技术、装备,投资较高,有利于生产出高质量、高性能产 品,若未来产业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进展,而公司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更新无法及时跟进,则项 目盈利的持续性将受到负面影响。 审批风险:本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及土地证,尚未取得环评备案。若未来上述项目无 法如期完成环评备案,将对募投项目的开工建设进度或实现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风险:银系列产品属于贵金属行业,原材料价格较高,随着产能规模增加需要占用 大量的流动资金,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因及影响 1、节余募集资金原因 (1)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不断根据市场变 化情况对原募投项目进行优化改进及调整,从而减少了投资资金的支出; (2)对募投项目各项费用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 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项目的总投资; (3)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部分材料和设备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在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 进展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多方比价及多个募投项目同步实施等方式,对部分具有共性 22 的材料及设备进行批量采购,降低了采购价格,节约了项目实施成本。 2、补流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调整情况,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 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41,04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补流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优化公司营运资金状况。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项目审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及情 是否涉及新增 是否完成环评 况 土地及情况 及情况 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 不涉及新环评批 1 不涉及新备案要求 不涉及新增土地 心建设项目 复 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 2 已取得 不涉及新增土地 已取得 提升建设项目 已取得建设用地 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 已取得《湖北省固定 规划许可证,预 预计本年内取得 3 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 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计本年内取得土 环评批复 项目 证》 地证 本项目已取得黄 冈国用(2015) 目前该项目环评 已取得《湖北省固定 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 第 04320608 号、 已完成评审,环 4 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升建设项目 黄冈国用(2015) 评批复正在办理 证》 第 061002299 号 中 土地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20 年 11 月 9 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