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 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 8 月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哈尔滨广瀚燃气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燃机”)、哈尔 滨广瀚动力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传动”)、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风帆公司”),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为广瀚燃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4,108 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广瀚燃机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14,108 万元。 2. 公司为广瀚传动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842.4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广瀚传动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2,842.40 万元。 3. 公司为风帆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 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风帆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30,000 万元。 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均有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 1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被担保人广瀚燃机和广瀚传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广瀚 燃机、广瀚传动和公司全资子公司风帆公司的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担保。 1.广瀚燃机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 年 GSYW 保字第 11 号),就所属子公司广瀚燃机融资 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公司在最高债权额 20,000 万元内,按照对广瀚燃机 70.54% 的持股比例,承担人民币 14,108 万元的保证责任。广瀚燃机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 提供对应额度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广瀚燃机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14,108 万元,上 述担保均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2)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动力”)以其 14,108 万元资产,对广瀚燃机担保事项承担反担保责任。 2.广瀚传动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 年 GSYW 保字第 12 号),就 所属子公司广瀚传动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公司在最高债权额 3,999 万元内, 按照对广瀚传动 71.07%的持股比例,承担人民币 2,842.40 万元的保证责任。广瀚传动 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对应额度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广瀚传动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2,842.40 万元, 上述担保均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2)广瀚动力以其 2,842.40 万元资产,对广瀚传动担保事项承担反担保责任。 3.风帆公司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就风帆公司最高 30,000 万元融资授信事宜提供 最高额保证。 2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风帆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30,000 万元,上 述担保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2)风帆公司以其 30,000 万元资产,对其担保事项承担反担保责任。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6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公告。上述担保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瀚燃机 广瀚燃机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3,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哈尔滨 高开区迎宾路集中区洪湖路 35 号 6 层,法定代表人为孙鹏,经营范围为从事燃气轮机 及部件开发、生产、销售;燃气轮机装置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调试、系统集成、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国 家专项审批项目)。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瀚动力持有广瀚燃机 70.54%股权。广瀚燃 机主要从事燃气动力业务。 广瀚燃机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1,568.13 68,040.17 负债总额 59,772.60 56,344.62 净资产 11,795.53 11,695.54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01.63 4,541.75 净利润 107.69 130.39 (二)广瀚传动 广瀚传动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哈尔滨 市松北区智谷二街 3043 号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 9B 栋 6 楼 606 室,法定代 表人为石玉权,经营范围为从事机械传动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传动装置及相关配 3 套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以上均不含 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瀚动力持有广瀚传动 71.07%股权。广瀚 传动主要从事传动装置业务。 广瀚传动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431.97 22,600.96 负债总额 15,787.48 15,573.56 净资产 6,644.48 7,027.41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5,040.45 4,847.75 净利润 -337.89 166.66 (三)风帆公司 风帆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128,347.13 万元,注册地址为保 定市富昌路 8 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勇,经营范围为: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销售; 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生产、销售;蓄电池生产、检测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销售;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的生产销售;蓄电池相关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仓储服务;铅精矿产品的销售;蓄电池及其零配件、材料的进 出口;高级不绣钢、合金钢、炭钢、铜、铝制品制造、销售;其他印刷品;润滑油、 制动液、防冻液、玻璃水、空气净化剂、空气净化材料的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空气净化装置与设备的销售;货物运输;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锂离子电池及 其材料的研究、制造、销售,并提供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技术服务。通信电源、不 间断电源、数据机房设备、配电设备、一体化电源设备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及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风帆公 司主要经营业务为车用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销售;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生产 销售;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持有风帆公司 100%股权。风帆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86,499.42 857,834.83 负债总额 354,383.54 333,672.01 净资产 532,115.88 524,162.82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44,284.33 388,289.05 净利润 7,932.00 15,647.8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关于广瀚燃机和广瀚传动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 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的范围: 债权本金及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关于风帆公司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建设银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的范围: 债权本金及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 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公司应向建设银行支付的 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 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现有 经营状况良好,并有相应反担保,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 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26.75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7.23%。公司未对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