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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22-10-29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 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柴重工”)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36 个月
       年贷款利率:3.65%
       担保情况:无担保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前期委托贷款归还情况
    2022 年 3 月 16 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展期的议案》,为保证河柴重工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公司于 2022 年 3 月通过金
融机构向河柴重工提供 30,000 万元委托贷款展期,委托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
截止 2022 年 7 月 15 日,河柴重工已将该笔委托贷款归还并支付相应利息。
    2、此次委托贷款情况
    近期,河柴重工为保证产品按期交付,加大预先投入,进行了大量装机进
口件储备,根据未来战略发展及产品的更新换代需求,河柴重工新产品开发及
基建资金投入预计仍需先期投入 30,000.00 万元,待后续形成订货合同后,逐
步收回前期投入并实现盈利。
    为保障河柴重工正常经营,顺利度过新品开发及基建阶段,公司拟于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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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金融机构向河柴重工提供 30,000.00 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 36 个
月,贷款利率按照 3.65%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于同日就前述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63439559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173号
    注册资本:122,905.884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文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机械设备研发;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机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机
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
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
用零部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液力动力机
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
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切削机
床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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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河柴重工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柴油机及成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
服务,河柴重工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总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2021年       2022年1-9月
  营业总收入         109,057.30           51,651.11        19,394.28
注:2020年至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河柴重工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9日。公司通过公司控股
子公司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河柴重工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9月30日
        资产总计                    364,375.13         356,706.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0,158.16         164,015.72
             项目                    2021年           2022年1-9月
       营业总收入                   51,651.11           19,394.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625.62           -6,150.15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
础上将资金用于前述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日常经营无
重大影响。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河柴重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后续公司将及时对本次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
进行跟踪管理,并对河柴重工的日常经营效益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
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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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 13.87 亿元,不存在逾
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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