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覃衡德、吴孝举、Thomas Gray、杨天威、安礼如和康旭芳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钟华、任永平和李晨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我们认为:根据 公司提供的候选人个人简历资料,我们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有关情形,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就其独立性发表了声明,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 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