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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亨通光电: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11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要求,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 号)的规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及测算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
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实际发行
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于 2019 年 1 月底实施完成;该
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为 17.33 亿元(不考
虑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
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1
         (4)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0 元。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
    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假设 2018 年全年实现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2017 年持平,分别假设 2019 年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18 年
    下降 10%、持平和增长 1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7)假设公司 2018 年现金分红为当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10%,
    现金分红时间为次年 6 月份。2018 年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仅为预计数,不构成对
    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8)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计算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
    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
    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对比如下:
                                                               2019 年度/2019.12.31
                                     2018 年度/
                项目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
                                     2018.12.31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             190,368.58              190,368.58              199,033.58
假设 2019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0,882.78 万元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190,614.97 万元(较 2018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223,783.46            1,413,577.96             1,586,877.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078                   1.1078                  1.08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078                   1.0871                  1.0871


                                            2
                                                                   2019 年度/2019.12.31
                                        2018 年度/
               项目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
                                        2018.12.31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013                   1.0013                  0.98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013                   0.9827                  0.98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68%                   15.99%                   15.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8%                   14.45%                   13.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每股净资产(元)                               6.43                     7.43                     7.97
假设 2019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9,794.50 万元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171,553.47 万元(较 2018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223,783.46            1,392,489.69             1,565,789.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078                   0.9970                  0.97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078                   0.9784                  0.97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013                   0.9012                  0.88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013                   0.8844                  0.88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68%                   14.51%                   13.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8%                   13.11%                   12.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每股净资产(元)                               6.43                     7.31                     7.87
假设 2019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1,971.06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209,676.46 万元(较 2018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223,783.46            1,434,666.24             1,607,966.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078                   1.2185                  1.19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078                   1.1959                  1.19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013                   1.1014                  1.08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013                   1.0809                  1.08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68%                   17.45%                   16.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8%                   15.77%                   14.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每股净资产(元)                               6.43                     7.54                     8.08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转债未来转股将使得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
    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

                                                3
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布局完整产业链,促进公司战略实现
   在国家十三五规划指引下,公司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了“生产研发型企业向创
新创造型企业转型、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
服务型企业转型、本土企业向国际化企业转型”的发展战略。一方面,通过创新
驱动,持续提升创新创造能力,引领光通信产业链核心技术突破,加快在智能电
网、海洋工程、超高压及特种电缆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规模的投资,打造最
具竞争力的光通信和电力传输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宽带中
国、智慧城市、大数据、网络安全、互联网+、新能源、特高压电网、海洋工程、
全球能源互联网”等重大规划及重大工程,延伸公司产业链、加速国际化发展。
推进公司向科技创新型、服务平台型公司发展,培育构建着眼于长远的公司新商
业业态发展模式。
   全球主要国家的光网络建设导致光纤市场持续供不应求,国际市场光纤价格
持续上涨。在国内,运营商光纤光缆集采招标量同比快速增长,采购价格也大幅
上升。公司为国内少数几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光棒生产能力的公司之一,光纤、
光缆产品竞争优势明显,供不应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棒生产,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抓住光通信产业发
展机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了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
    (二)募投项目回报前景良好
   本次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将用于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上述项目实施后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尽管根据测算,本次发行在
未来转股时,可能将对公司的即期回报造成一定摊薄影响,但通过将募集资金投
资于前述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在中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每股
收益水平的提升,从而提升股东回报。
    (三)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有渐进性


                                     4
    近年来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股权投资等方式,不断完善产业链,实
现整体规模和经营业绩的较好增长。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并为更快更好地实现
战略目标,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于资金的需求也
将不断增加。
    本次可转债发行时不直接增加股本,发行后的转股期限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
个月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转股期限较长,在此期间各投资者按各自意愿分批进
行转股和交易,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有渐进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为公司原有光通信
产业上游原材料光纤预制棒的扩产,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影响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符合公司
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募投项目具备良好的实施基础。
    公司是世界知名的、产业链最为完整的通信行业主力供应商之一,是国内较
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规模化生产光纤预制棒的企业之一,目前已具备年产上千
吨光纤预制棒的生产能力,连续多年参与、牵头制定行业标准引领国内行业发展,
拥有实力较强的管理、研发和技术团队,为本次光棒的扩产打下扎实基础。
    随着“互联网+”、“宽带中国”、“5G 建设”以及“一带一路”等政策的持
续推进,光通信投资规模将持续扩张,市场对光纤光缆的需求量呈迅猛增长趋势,
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较高的市场保障。
    五、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
施如下:
    (一)推进主业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光通信和电力电缆两大行业,能同时在光通信、电力电缆
两大领域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优化升级产品结构,不断推出满足行业与市场需
求的产品,增强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受中国制造 2025、宽带中国、网


                                   5
络强国战略的实施的推动,光纤行业将依然保持需求旺盛的局面。公司将充分发
挥企业比较优势,承担行业责任,发展新一代的光纤预制棒,实现光纤预制棒的
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推动产业的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战略的有
效实施。
    公司将继续向电力高端制造发展,继续扩大公司特高压输电工程、特种导线
业务的优势,继续开拓电力 EPC 业务,增加光伏发电、海上风力发电等新能源
电力投入,与电缆制造业务、海洋工程业务相互协同,提升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建设海洋工程产业链,推动公司通信业务从陆地走向海洋,从海底光
缆生产、销售向上游拓展海洋装备、工程设计,向下游发展海洋工程总包服务、
海洋数据采集及大数据服务,积极参与国家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推动公司可持续
发展。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
相互协调。公司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
业管理效能,加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的监督。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
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
集资金的专项存储、配合存放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严
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
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四)贯彻股利分配政策,保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


                                     6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
利润分配原则、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分配利润期间间隔和
比例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条款。公司将践行与投资者“双赢”的理念,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承诺内容
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为本次融资所做填补回
报的措施相挂钩。
    2、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亨通光电经营
管理活动,不侵占亨通光电利益。”
    3、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亨通光电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占亨通光电利益。”
    至亨通光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上述承诺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如上述承诺主体违反其作出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
诺,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承诺主
体的失信行为进行处理。


                                     7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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