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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亨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5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
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董事会
将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褚君浩,阎孟昆,郦仲贤,顾益中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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