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9-04-30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亨通
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
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届审计委员会由郦仲贤、顾益中、阎孟昆、钱建林和尹纪成组成,主任委
员由专业会计人士郦仲贤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2018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委托亨通慈善基金
会向社会捐赠事项的汇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旨在统一捐赠途径,提高公司
在社会慈善活动中的整体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
提升社会形象,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社会捐赠的额度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股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各位委员无异议,一致通过;
(二)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2018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审计过程、重点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的汇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按照年报审计计划有序进行审计工作。各位委员无异议,
一致通过;
(三)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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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会议,会议审阅了:
1.《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
4.《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8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7.《亨通光电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
易》;
8.《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9.《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深圳市优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12.《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13.《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各位委员无异议,一致通过。
(四)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阅了: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增加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担保额度》;
4.《增加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5.《收购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各位委员无异议,一致通过。
(五)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阅了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各位委员无异
议,一致通过。
(六)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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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会议,会议认真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过程、重
点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的汇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公司 2018 年年报的审计计划合理,审计人员能够按照年报审计计划有序进行审
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 2018 年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计划阶段详细审阅了相关审计资料,就审计范围、审计策
略、重要会计问题及审计领域、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与审计人员进行讨论和协商,
以确保按时保质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人员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就报表合并、
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也
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现场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认真
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再一次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
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关于现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
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
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和《公司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根据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各
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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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
求,本着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履行了年度审计中的相关职责,并就重大审计问题
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配合,确保了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相关事项,均提前进行了
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亨通光电《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
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
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郦仲贤、阎孟昆、顾益中、钱建林、尹纪成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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