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关于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1 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于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的募集
资金 22,354 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本次涉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2,354 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7.30%。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6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7)921 号《关
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8,506,522 股,每股发行价为 25.83 元,共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061,023,463.26 元 , 扣 除 承 销 机 构 承 销 费 用 、 保 荐 费 用
48,976,375.41 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划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 32250199763609000755 的人民币验资账户
3,012,047,087.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61,023,463.26 元,扣除承销费用、
保荐费 用 46,204,127.75 元( 不含 增值 税 进项税 额),以 及其 他发行 费用
1,819,345.78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2,999,989.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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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598 号《验资报告》。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 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
1 90,174.20 77,187.60
电复合缆扩能项目 海缆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 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
2 46,646.60 39,095.30
施生产 电缆有限公司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 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
3 17,939.10 17,249.10
期) 电缆有限公司
智慧社区(一期)——苏 母公司江苏亨通光电
4 49,817.80 42,354.00
锡常宽带接入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优网科技的全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
5 38,661.10 35,414.00 资子公司北京优网助
应用服务项目
帮科技有限公司
6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合计 333,238.80 301,300.00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智慧社区(一期)——苏锡
常宽带接入项目不再投入,将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变更至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
联项目。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上述新能源汽车传导、
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新
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智控”)。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上述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
期)将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
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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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
扩能项目的45,000万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于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的募集资金
22,354 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本次涉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2,354 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的 7.30%。
二、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已实际投资情况
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49,817.80 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42,354 万元,建设期 18 个月,项目建成后,将实现 70 万用
户的网络覆盖,并在覆盖范围内发展用户并收取网络服务资费。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4.12%,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
7.65 年。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智慧社区(一期)——苏锡
常宽带接入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停止实施,将募集资金中的 2 亿元变更至智慧
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2,354.00 万元
(不含利息)。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2017 年以来,宽带接入市场经营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民营宽带业务面临更
大的竞争压力:(1)受三大运营商政策影响,作为民营宽带接入业务主要运营成
本的带宽资费,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同时又伴随着宽带业务降价提速的加快推
进,竞争日趋激烈,作为二级运营商的宽带民企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况;(2)广电
基础运营商在 2017 年也开始进入宽带运营领域,对于缺乏基础网络资源的民企
带来较大的竞争压力;(3)国内主要大宗工业商品在 2016 年末开始出现大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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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宽带工程建设涉及的线材、管材、设备、工程人工费均较预期上升。因此,
上升的成本以及陡增的竞争压力,使得项目实施以及获取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原项目实施可行性发生了变化。该项目已停止实施。
(三)公司对流动资金存在较大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占用经营性流动资金较多,
近年来公司的主营业务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也因此对流动资金拥有较大的需求。
公司已合理地利用银行借款、债券融资、股权再融资等方式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62.87%,仍然处于相对较高的
水平。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财务负担以及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
司拟将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改善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1.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所作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亨通光电上述变更募集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亨通光电实施上述事
项。
2.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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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的规定。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
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本次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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