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24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解审查,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苏州亨通环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通信网络服务领域布局,继续提
升公司在通信网络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延伸通信网络产业链。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款以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的亨通环网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同意
将该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回避表决议案《购
买苏州亨通环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褚君浩,蔡绍宽,乔久华,杨钧辉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