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合法、有效。 2、根据个人简历等有关资料显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 督、协调等管理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 陈旭东 郑新业 王榆森 李富昌 2020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