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驰宏锌锗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无异议。
二、对《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
险评估审核报告》充分反映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经
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
重大缺陷,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业务目前风险可控,我们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无异议。
独立董事:
陈旭东
郑新业
方自维
王 楠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