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驰宏锌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1年业
绩考核结果以及2022年业绩指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经理层成员2021年业绩考核结果是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与
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经理层成员2021年经营实绩、履职情况作出的,有
利于持续推进公司经理层成员管理工作,不断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业绩指标是根据各经理层成员的工作职责和特点,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年度重点经营任务和“十四五”发展目标设定的,突出了
经理层成员的关键工作、重点任务,指标设定科学合理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有
利于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对《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1 年业绩考核结果以及 2022 年业绩
指标的议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
陈旭东
郑新业
方自维
王 楠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