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所审 议的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 我们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 职责的要求。同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符合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旭东 郑新业 方自维 王 楠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