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 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个人简历等有关资料显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专 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等管理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 的要求,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3.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聘任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旭东 郑新业 方自维 王 楠 2023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