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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达洁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4-11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股票代码:6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梁桐灿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通济街*号*座*房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江湾*路*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19 年 4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梁桐灿在科达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科达洁能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仍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或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1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6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科达洁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7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1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科达洁能       指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梁桐灿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
                         指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梁桐灿以现金认购科达洁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准则 16 号》           指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梁桐灿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40601********3412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通济街*号*座*房

                  通讯地址:佛山市江湾*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内在其他核心公司任职或兼职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职务            任职期限               注册地址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1 月至今
                            房地产等实业与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 115 号
 1     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                                      1997 年 6 月至
                            投资           董事长,副总经理                      二座三层、五层之二
                                                                  2018 年 1 月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一路
       广东宏鼎房地产投资发
 2                          房地产开发         执行董事,经理   2019 年 1 月至今 76 号宏宇景裕豪园 20 栋二层
       展集团有限公司
                                                                                 之一
                                                                                 佛山市禅城区和平路 11 号建华
                              建材产品生产
 3     广东东陶陶瓷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7 年 9 月至今 厂内三十七幢二层 205-01 室
                              销售
                                                                                 (住所申报)
       广州市瑞康置业投资                                                        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西路 280 号
 4                            投资及投资服务   执行董事,经理   2019 年 1 月至今
       有限公司                                                                  2608 房
       佛山市宏啟投资管理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 115 号
 5                            投资及投资服务   执行董事,经理   2019 年 1 月至今
       有限公司                                                                  二座 1705 室之一(住所申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

      梁桐灿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1     广州市瑞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投资及投资服务

  2     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万元   房地产等实业与投资

        广东宏鼎房地产投资发展集团有
  3                                    30000 万元    房地产开发
        限公司

  4     广东宏陶陶瓷有限公司           26000 万元    建材产品生产销售

  5     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22595 万元    建材产品生产销售

  6     广东宏海陶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    建材产品生产销售

  7     广东宏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6000 万元    建材产品生产销售

  8     广东东陶陶瓷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建材产品生产销售

  9     佛山市宏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投资及投资服务

 10     广东宏宇陶瓷控股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建材产品生产销售

 11     一五零六创意城投资有限公司     12000 万元    投资及投资服务

 12     广东华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1785 万元    合金类产品生产销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 5%以上股
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公司 7.00%的股份外,不
存在其他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不
存在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持股 5%以上的情
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
的认可,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提高对科达洁能股份的持有
比例。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科达洁能 2019 年 2 月 14 日披露的《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梁桐灿在 2019 年 2 月 14 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科达洁
能的业务发展及其股票价格等因素,继续增持科达洁能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将根据科达洁能股票市
场价格及相关规则确定(当时未考虑参与科达洁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因素)。
    梁桐灿拟认购科达洁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科达洁能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不超过 148,800 万元,梁桐灿认购金额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8.42%。
    除以上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以外,梁桐灿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其他明确计划、
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如未来梁桐灿所持科达洁能
股份发生变化,梁桐灿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梁桐灿以现金认购科达洁能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2019 年 4 月 10 日,梁桐灿与科达洁能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达洁能共计 110,397,952 股,占科
达洁能总股本的 7.00%。
    假设本次发行股数按最大发行数量,即科达洁能发行前总股本
1,577,205,702 股的 20%,即 315,441,140 股来计算,发行完成后科达洁能股本总
额为 1,892,646,842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达洁能共计 326,222,780 股,占科
达洁能发行后总股本的 17.24%。
    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
核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梁桐灿
    签订时间:2019 年 4 月 10 日
    (二)发行方案
    1、认购股票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定价基准作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认购股票的数量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不可撤销地依据前款确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甲方发行前总股本的 20%;本次
发行,乙方的认购金额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8.42%。乙方认购的
股票数量=乙方本次发行认购金额/每股发行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尾
数做舍去处理)。
    (3)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数量将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亦作相应调
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
予以调整的,则乙方认购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3、乙方同意,如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甲方可对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本次发行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届时,如甲方董事会未终止本协议,
则乙方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做出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48,800 万元,乙方的认购金额占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8.42%;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金额因监管政策
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经调整后的非
公开发行方案认购调减后的乙方应认购的股份数额。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股票具体上市安排待中国证监
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根据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监管机构的安排确定。
    6、乙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
    (三)缴款、验资及股份登记
             1、乙方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额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甲方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向乙方
         发出书面认购股份价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乙方根据缴款通知的要
         求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后,应当聘请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于验资报告出具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情况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完毕甲方注册
         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登记结算公司股份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为此
         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限售期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认购股票应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如果中国
         证监会和上交所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乙方所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科达洁能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股数
          持股总数     持股                                                     质押股数
 股东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占公司股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中国农
                               2023 年 1 月 29 日                  自用         36,900,000    2.34%
                                                    业银行
                                                    中国农
                               2023 年 1 月 29 日                  自用         36,900,000    2.34%
                                                    业银行
梁桐灿   110,397,952   7.00%                                 为佛山市意特陶陶
                                                    中国农
                               2024 年 3 月 20 日            瓷有限公司的债权   13,100,000    0.83%
                                                    业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
                                                             为佛山市卡米亚陶
                                                    中国农
                               2024 年 3 月 20 日            瓷有限公司的债权   23,100,000    1.46%
                                                    业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科达洁能股份
         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梁桐灿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增持上
市公司股票所使用的资金,全部来自于梁桐灿的合法自有资金,均不存在通过
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方式出资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持、
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况;
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科达洁能及持有其 5%以上股份股东(梁桐灿除外)、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从科达洁能及持
有其 5%以上股份股东(梁桐灿除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
关联方处直接或间接得到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科达
洁能及持有其 5%以上股份股东(梁桐灿除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
前述主体关联方为本人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的情形。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
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
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
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 1 名合格的董事,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调整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
现有员工聘请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
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科达洁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科达洁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信息披
露义务人保持独立。科达洁能也未因违反独立性原则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
所的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没有
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重大改组的计划,也
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科达洁能作为独立运
营的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
独立,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各环
节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独立。
    二、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所从事的
业务与科达洁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了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所从事的业务与科达洁能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业务目前不构成同业
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本人今后亦不会从事与科达洁能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竞
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关联交易情况

   梁桐灿以现金认购科达洁能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在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时,上市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上
市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在审批程序上确保了本次关联交易的客观、
公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
在其他达到披露标准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
如下:
   “一、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与科达洁能之间产生

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人及本人实际控
制的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达洁能公司章
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科达洁能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顶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科达洁能利润,不会通过影响科达洁
能的经营决策来损害科达洁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科达洁能进行交易而对科达洁能或其股东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赔偿科达洁能或其股东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
   五、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本人在此承诺并保证,若本人上述承诺的内容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以
及其他虚假、不实的情况,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
偿和承担该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科达洁能及其子公司未
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1、与科达洁能及子公司进行过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资产交易
或者高于科达洁能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2、与科达洁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3、存在对拟更换的科达洁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
任何类似情况;
   4、对科达洁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科达洁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交易均价      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股数(股)
                                                           (元/股)       (%)
 1      2018 月 10 日    竞价交易买入         20,861,009          4.48         1.32%
 2      2018 年 11 月    竞价交易买入         35,665,260          4.70         2.26%
 3      2018 年 11 月    竞价交易卖出         16,017,000          4.76         1.02%
 4      2018 年 12 月    竞价交易买入         19,774,200          4.68         1.25%
 5      2018 年 12 月    竞价交易卖出          1,210,000          4.73         0.08%
 6        2019 年 1 月   竞价交易买入         14,876,634          4.36         0.94%
 7        2019 年 2 月   竞价交易买入         17,854,000          5.11         1.13%
 8        2019 年 3 月   竞价交易买入         18,593,849          5.80         1.18%

       除前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科达洁能股票的
 情况。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
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梁桐灿


                                     签署日期:2019 年 4 月 10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等的说明;
   4、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符合第五十条的
说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地点。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桐灿


                   签署日期:2019 年 4 月 10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佛山市
                   公司
股票简称           科达洁能                股票代码          6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梁桐灿                                    —
称                                         注册地

                   增 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无 √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否√
否对境内、境外其                           是否拥有境内、    否 √
                 回答“是”,请注明
他上市公司持股                             外两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公司家数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一致行动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10,397,952 股             持股比例: 7.00%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215,824,828 股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变动比例: 11.40%
及变动比例
                   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达到披露标准而未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披露的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可
易                 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与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 □                          否√
                    注:根据科达洁能 2019 年 02 月 14 日披露的《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梁桐灿在 2019 年 2 月 14 日在未来 12 个
                    月内,将根据科达洁能的业务发展及其股票价格等因素,继续增持科
                    达洁能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60,000 万
                    元人民币,增持价格将根据科达洁能股票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则确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当时未考虑参与科达洁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因素)。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       梁桐灿拟认购科达洁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除以上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以外,梁桐灿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其他明确计
                    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如未来梁桐
                    灿所持科达洁能股份发生变化,梁桐灿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交
                    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否    √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                          否     □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是 √                          否     □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 □                          否    √
 关股份的表决权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制定代表人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桐灿




                        签署日期: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