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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达洁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1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广东科
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
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木海、钟应
洲、郝吉明、骆建华、陈雄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
事 3 人,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陈雄溢先生担任。所有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
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3 次会议,全部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历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
发表审阅意见。
    2、2018 年 2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各委员对公司编制的《2017 年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初步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
见。
    3、2018 年 3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各
委员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出具审计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了公司编制
的《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审计项目组充分沟通,发表审阅意见。
    4、2018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发表审阅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
总结报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5、2018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
发表审阅意见。
    6、2018 年 6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发表审阅意见。
    7、2018 年 8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
    8、2018 年 8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了审阅
意见。
    9、2018 年 9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选举的议案》。
    10、2018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并发表了审阅意见。
    11、2018 年 11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并发表了审阅意见。
    12、2018 年 12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
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发表了审阅意见。
    13、2018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预计公司及子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审阅意见。
    除上述 1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在 2017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还组
织了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沟通见面以确定 2017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并两次
发函对年报审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其在
各项审计、财务工作中一直遵循着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报告期内,
严谨审慎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我们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平,工作质量进行了客观的判断,我们认
为审计项目组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较好地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
成了公司的委托。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9
年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2018 年度,公司共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 70 万元,支付
内部控制审计费 3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喜审计项目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
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我们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该
机构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
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
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半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
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其他导致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
式听取各方意见,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开展效率。此外,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宜,协助公司顺利完成 2018 年度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
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审
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
计机构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工作、协调了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指导了内部审计工作,在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及执行情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审计、内控工作以及关
联交易事项,加强内外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