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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达洁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9-045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背景及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
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为执行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结合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具体修订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
同意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现有《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明确的地
        为:公司住所地。
                                               点。

 1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2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1
    名监事主持。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代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举代表主持。
    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续开会。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
                                             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
                                             可连选连任。
    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3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1/2。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 1 名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 1 名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4   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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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的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及为筹集回购资     定的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及为筹集回购
金而进行的再融资事项;                 资金而进行的再融资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重大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商业合同签订等事项;                   重大商业合同签订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事项;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
                                       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


                                   3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
                                               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5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举产生。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6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7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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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   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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