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原名:广东科达洁 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科达制造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 司建筑陶瓷机械、非洲建筑陶瓷、锂电材料业务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及发展情况,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森大”)、森大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21 年全年预 计发生采购原材料及商品 35,515.86 万元,销售陶瓷、原料等 23,929.23 万元,接 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8,665.63 万元;同意公司子公司向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采购碳酸锂 4,000 万元,向参股公司漳州 巨铭石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巨铭”)销售原材料 3,000 万元,委托漳 州巨铭石墨化加工 800 万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宏宇集团”)旗下子公司销售建筑陶瓷机械产品 14,180 万元。 关联董事边程、张仲华、沈延昌回避表决,其他 6 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梁桐灿、边程将在股东大会上对 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预计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建筑陶瓷机械、非洲建 筑陶瓷、锂电材料业务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及发展情况,交易公平、合理,交易 定价客观、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相关 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交易主 2020 年度 2020 年度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体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原因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8,057.33 6,665.63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森大集团、 15,533.00 15,563.58 - 科达制 广州森大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30,233.64 28,380.38 - 造及子 及其子公 司 关联方出于手续费 公司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 6,900.00 4,517.47 用考虑减少委托销 其产品、商品 售需求 合 计 60,723.97 55,127.06 - 市场行情变化,向 公司子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广兴锂电 3,000.00 825.11 关联方委托加工量 公司 减少 公司子 市场行情变化导致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蓝科锂业 13,000.00 5,248.72 公司 发生金额减少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6,000.00 6,193.07 - 宏宇集团 公司及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旗下子公 80 118.27 - 子公司 司 向关联方租赁场地 24.66 27.86 - 合 计 6,104.66 6,339.20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 2021 年预计发生 本年初至 3 月 前次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主体 金额 31 日交易金额 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8,665.63 181.53 6,665.63 森大集团、广 公司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 州森大及其 35,515.86 8,895.38 15,563.58 及子 品 子公司 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23,929.23 3,797.74 28,380.38 合 计 68,110.72 12,874.65 50,609.59 公司 子公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蓝科锂业 4,000.00 0 5,248.72 司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3,000.00 473.51 1,498.27 公司 漳州巨铭 子公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800.00 0 1,995.57 司 合计 3,800.00 473.51 3,493.84 公司 广东宏宇集 及子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团有限公司 14,180.00 3,204.14 6,193.07 公司 旗下子公司 注:1、海外建筑陶瓷业务方面,因公司赞比亚一期项目、加纳三期项目将 于 2021 年投产,预计公司子公司与森大集团、广州森大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将有所增加。 2、建材机械业务方面,下游行业加快升级改造及新建产能,与关联方宏宇 集团旗下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所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概况 1、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仁伟 注册资本:6,956.295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233 号中信广场 4606 室 成立日期:2004 年 0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商品零售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 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749.52 负债总额 84,387.63 净资产 15,361.88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1,751.74 净利润 164.99 广州森大股权结构: 珠海森大企业管理合伙 珠海森柏益企业管理合 沈延昌 杨艳娟 企业(有限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558% 9.9273% 40.3318 17.2851% 广州市森大贸易 有限公司 2、森大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沈延昌 注册资本:10,000 港元 注册地址:ROOM A&B, 9/F., GLORY CENTRE, 8HILLWOOD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 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18 日 主营业务:投资及商品批发贸易等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8,720.41 负债总额 173,526.35 净资产 205,194.06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5,260.55 净利润 48,161.90 注:森大集团本位币为港元,上述财务数据以报告期末汇率 0.84164 换算人民币得出。 森大集团股权结构: 沈延昌 杨艳娟 40% 60% 森大集团有限公司 3、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何永平 注册资本:34,332.2666 万元 (增资手续办理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即为 51,797.0554 万元) 注册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22 日 经营范围:主营碳酸锂产品;兼营氯化锂、氢氧化锂、金属锂、锂镁合金等 锂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咨询;生产经营副产镁系列产品;道路普通货 物运输。 股权结构: 科达制造 青海盐湖工业 科达制造 钟永晖 钟永亮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3.62% 100% 100% 23.19% 23.19% 青海科达锂业 青海盐湖科技 青海威力新能源 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材料有限公司 24.48% 26.94% 37.80% 10.78% 青海盐湖蓝科锂业 股份有限公司 注:蓝科锂业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以上为其增资前股权结构情况。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9,550.28 268,465.63 负债总额 132,284.58 150,297.06 净资产 187,265.70 118,168.57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838.45 38,457.51 净利润 7,024.86 -3,928.76 4、漳州巨铭石墨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雪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靖县船场镇星光村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石墨材料生产、销售;生产石墨化油焦、铁合金、金属硅、石墨 烯复合负极材料、硅碳负极材料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业技术服务 业。 股权结构: 科达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 100% 厦门市中闽星进出 安徽科达新材料 口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1% 49% 漳州巨铭石墨 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50.28 5,533.73 负债总额 1,694.62 1,354.50 净资产 4,055.67 4,179.22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1.36 6,368.28 净利润 -123.55 -2,159.84 5、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桐灿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 115 号二座三层、五层之二 成立日期:1997 年 6 月 23 日 经营范围:销售:陶瓷制品;对商业、采矿业、服务业、工业、房地产业进 行投资;家政服务、自有物业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 股权结构: 梁桐灿 欧家瑞 90% 10% 广州市瑞康置业 欧琼芝 投资有限公司 90% 10% 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符合的规定情形 广州森大、森 公司董事沈延昌为广州森大、森大集团控股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大集团及子公 东、实际控制人,为森大集团董事 第 10.1.3 条第三项、第 10.1.5 条第 司 二项 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持股 43.58%, 且公司董事长边程于前十二个月内在蓝科锂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蓝科锂业 担任董事,目前公司董事张仲华、董事会秘书李 第 10.1.3 条第三项以及第 10.1.6 条 跃进担任蓝科董事(尚在办理工商变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漳州巨铭 公司董事张仲华为参股公司漳州巨铭董事 第 10.1.3 条第三项、第 10.1.5 条第 二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宏宇集团旗下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梁桐灿先生为广东 第 10.1.3 条第三项、第 10.1.5 条第 子公司 宏宇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公司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上述关联方能够遵守协议的约定,诚 信履约,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或可能发 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 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森大、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 就海外建筑陶瓷业务的开展,发生的的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往来业务;公司 子公司与蓝科锂业之间的碳酸锂采购往来业务,与漳州巨铭之间的原材料销售及 加工业务往来;公司及子公司与宏宇集团旗下子公司之间的建筑陶瓷机械销售业 务。其中所涉产品及劳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各项 业务开展进度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财务政策,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自 2016 年开始,公司与广州森大在肯尼亚、加纳、坦桑尼亚、塞内加尔等 非洲多个国家陆续合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因广州森大在非洲有近 20 年的经营 经验,有丰富的销售和采购渠道,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广州森大及其关联方的 渠道有助于推动非洲合资公司的前期建设和业务开展,有利于减少相关费用、降 低成本。2015 年起,公司进入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并于 2017 年收购蓝科锂业 43.58%股权,形成负极材料及碳酸锂加工加工贸易的业务布局,公司子公司在生 产经营中与相关方产生了日常贸易、加工等方面的合作。除此之外,公司第一大 股东梁桐灿(目前持股 21.86%)控制的宏宇集团旗下陶瓷企业为公司建筑陶瓷 机械业务下游客户之一,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与其发生日常设备销售往 来。综上所述,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产生了必要的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在建筑陶瓷机械、非洲 建筑陶瓷、锂电材料板块的经营模式及业务需求,以及与公司下游客户之间发生 的日常设备销售及加工等劳务往来,属于公司间的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 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结算时间和方式均符合项目进度及公司财务政策。上述 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推动公司销售业绩,促进公司业务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公司主要业务及利润来源并未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其对公司的独立 性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三会决议及记录、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等资料,检索公告文件及相关关联方的基本 工商信息,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事项,且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的规定。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 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杜元灿 吴宏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