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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梨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0-08-01  

						     香梨股份
  XINJIANG KORLA PEAR CO.,LTD
                                                     香梨股份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新疆库
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新疆
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提交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
于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
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且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
聘请该机构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329.23 万元(不高于资产评估价值)向关联方新疆昌源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路 456 号 B 栋 14 层
2,751.43 平方米的商业办公写字楼,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优化资产结构,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
业资格,关联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