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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香梨: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2-04-14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ST 香梨             公告编号:临 2022-13 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述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
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出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879),正式受理公司提交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21 年 8 月 4 日,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1 年 8 月 19 日,因我公司聘请的非公开发
行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
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决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
申请的审查。2021 年 9 月 26 日,在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的条件后,证监会出具了《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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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按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并向证监会报送反馈
意见回复材料。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审核中。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
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5 月 6 日。除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外,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
项均未发生变化。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持续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延长上述本次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有效期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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