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破产清算的公告2018-12-13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8—08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2 月 12 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破产清
算的议案》。为进一步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同意向人民法
院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简称“江城碳纤维”)破
产清算。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破产清算相关事宜。
一、江城碳纤维基本情况
(一)注册情况
名称: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 516-1 号
法定代表人:罗影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12 日
经营范围:碳纤维生产及制品加工、销售;碳纤维技术咨询。
(二)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江城碳纤维 70%的股权,吉林炭素有限公司持有江城碳纤维 30%的
股权。
(三)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江城碳纤维资产总额为 19,599.14 万元,其中:
货币资金 154.61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17,208.34 万元;江城碳纤维负债总额
35,500.67 万元,负债构成主要为:其他应付款 34,058.35 万元;江城碳纤维所
有者权益-15,901.53 万元。 其中实收资本 5,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30,595.4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破产清算的原因
近几年,江城碳纤维未达到正常满负荷生产状态,较高的产品成本已严重影
响江城碳纤维生产经营。目前江城碳纤维已陷入资金困境,持续严重亏损,资不
抵债。公司认为江城碳纤维已不具备持续运营能力,拟对江城碳纤维启动破产清
算程序,以尽快实现止损。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江城碳纤维进入破产程序后,将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公司将对相关投资、债权按照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其中:
1.对母公司报表影响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江城碳纤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 0 万元,
债权 31,863.39 万元,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将对相关投资、债权按照规定计提
减值准备,会相应减少母公司利润。
2.对合并报表影响
(1)鉴于江城碳纤维已经超额亏损,按照相关规定,截止到 2018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合并报表已确认超额亏损 10,934.46 万元,待进入破产程序,按照
相关规定, 合并报表将转回已确认的超额亏损,会相应增加合并报表利润。
(2)截止到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江城碳纤维的债权 31,863.39 万元,
待进入破产程序,将按照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会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利润。鉴于本
次破产清算为本公司作为债权人身份向当地法院申请,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该
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
确定,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