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1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闲置资金充裕,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风险低、收益
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意公司总计不超过 46 亿元的闲置资金理财额度购买国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本次增加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
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