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9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1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后,聘任邱宗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马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安民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高层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
根据《方大炭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及《方大炭素 2018 年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方大炭素 2018 年
利润奖励金计提及分配办法》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规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奖励薪酬总金额为 4760 万元(税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分配。
涉及相关权益的董事党锡江先生、敖新华先生、杨光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
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9 日
附:邱宗元先生简历:
邱宗元,男,1967 年 9 月出生,会计师。曾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职务。现任方大炭素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安民先生简历:
安民,男,1965 年 8 月出生,会计师。曾任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处副科长;上海龙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方大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