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年1月24日 1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9:15-15:00。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4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 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方大炭素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主要议程: (一)介绍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2.01 选举刘一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2.02 选举张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二)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 (三)宣布投票结果; (四)宣读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二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方大炭素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 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8,794,378元。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7,393,378元。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窑街矿务局、 石炭井矿务局、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科近技术 公司;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116,000,000股、 窑街矿务局1,500,000股、石炭井矿务局1,000,000股、甘肃祁 连 山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0 股 、 兰 州 科 近 技 术 公 司 500,000股;出资方式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以评估确认后的净 资产出资,其他发起人以现金出资;出资时间为1999年1月18 日。 4 2006年9月28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 卖方式获得了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兰州炭素有限公 司)103,230,000股(占注册资本的51.62%)的股份,成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 2007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以资本 公积金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每10股定向转增10股;向 流 通 股 股 东 每 10 股 定 向 转 增 12.096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00,000,000股变为400,000,000股。 2008年7月4日,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 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 公司97.99%的股权认购124,674,220股,其他九家机构投资者 以现金认购114,864,729股。公司总股本从400,000,000股变为 639,538,949股。 2009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639,538,949股。2009 年7月13日,由资本公积金转增后公司股本变为1,279,077,898 股。 经2013年2月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于2013年3月实施完成了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公积的方 5 案 。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1,279,077,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 股本255,815,580股,公司股本变更为1,534,893,478股。 2013年6月,公司完成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三 名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184,266,90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1,534,893,478股变更为1,719,160,378股。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首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7月,激励对 象认缴限制性股票69,634,000股,公司总股本从1,719,160,378 股变更为1,788,794,378股。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窑街矿务局、 石炭井矿务局、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科近技术 公司;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116,000,000股、 窑街矿务局1,500,000股、石炭井矿务局1,000,000股、甘肃祁 连 山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0 股 、 兰 州 科 近 技 术 公 司 500,000股;出资方式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以评估确认后的净 资产出资,其他发起人以现金出资;出资时间为1999年1月18 日。 2006年9月28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 6 卖方式获得了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兰州炭素有限公 司)103,230,000股(占注册资本的51.62%)的股份,成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 2007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以资本 公积金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每10股定向转增10股;向 流 通 股 股 东 每 10 股 定 向 转 增 12.096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00,000,000股变为400,000,000股。 2008年7月4日,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 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 公司97.99%的股权认购124,674,220股,其他九家机构投资者 以现金认购114,864,729股。公司总股本从400,000,000股变为 639,538,949股。 2009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639,538,949股。2009 年7月13日,由资本公积金转增后公司股本变为1,279,077,898 股。 经2013年2月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于2013年3月实施完成了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公积的方 案 。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7 1,279,077,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 股本255,815,580股,公司股本变更为1,534,893,478股。 2013年6月,公司完成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三 名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184,266,90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1,534,893,478股变更为1,719,160,378股。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首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7月,激励对 象认缴限制性股票69,634,000股,公司总股本从1,719,160,378 股变更为1,788,794,378股。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2018年12月,激励对象认缴股票 期权 18,599,000份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1,788,794,378股 变 更 为 1,807,393,378股。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88,794,378股,公司的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1,788,794,378股,其他种类股0股。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07,393,378股,公司的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1,807,393,378股,其他种类股0股。 8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占公司期初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 置、以及担保等事项,根据有关专家、专业人员所作的可行性 报告作出决策。董事长对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外 投资、资产处置、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定。总经理对500 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 定。 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占公司期初净资产30%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 置、以及担保等事项,根据有关专家、专业人员所作的可行性 报告作出决策。董事长对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外 投资、资产处置、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定。总经理对500 9 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 定。 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已经方大炭素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交方大炭素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9年1月24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三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工作调整,敖新华先生和杨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根据股东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刘一男先 生和张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10 本议案已经方大炭素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交方大炭素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9年1月24日 附:刘一男先生简历: 刘一男,男,1977年9月11日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 曾任迪思传媒集团副总裁;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 限公司助理总裁;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总裁;光大永明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富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执委会委员;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天军先生简历: 张天军,男,196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蓉 光项目组长;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炭素有限 责任公司和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方大炭 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炭素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 11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2.01 选举刘一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2.02 选举张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12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