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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1-2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年1月24日




               1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9:15-15:00。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4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
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方大炭素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主要议程:
    (一)介绍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2.01     选举刘一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2.02     选举张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二)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
      (三)宣布投票结果;
      (四)宣读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二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方大炭素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
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8,794,378元。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7,393,378元。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窑街矿务局、
石炭井矿务局、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科近技术
公司;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116,000,000股、
窑街矿务局1,500,000股、石炭井矿务局1,000,000股、甘肃祁
连 山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0 股 、 兰 州 科 近 技 术 公 司
500,000股;出资方式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以评估确认后的净
资产出资,其他发起人以现金出资;出资时间为1999年1月18
日。
                                   4
       2006年9月28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
卖方式获得了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兰州炭素有限公
司)103,230,000股(占注册资本的51.62%)的股份,成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
       2007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以资本
公积金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每10股定向转增10股;向
流 通 股 股 东 每 10 股 定 向 转 增 12.096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00,000,000股变为400,000,000股。
       2008年7月4日,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
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
公司97.99%的股权认购124,674,220股,其他九家机构投资者
以现金认购114,864,729股。公司总股本从400,000,000股变为
639,538,949股。
       2009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639,538,949股。2009
年7月13日,由资本公积金转增后公司股本变为1,279,077,898
股。
       经2013年2月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于2013年3月实施完成了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公积的方
                                  5
案 。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1,279,077,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
股本255,815,580股,公司股本变更为1,534,893,478股。
       2013年6月,公司完成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三
名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184,266,90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1,534,893,478股变更为1,719,160,378股。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首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7月,激励对
象认缴限制性股票69,634,000股,公司总股本从1,719,160,378
股变更为1,788,794,378股。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窑街矿务局、
石炭井矿务局、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科近技术
公司;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116,000,000股、
窑街矿务局1,500,000股、石炭井矿务局1,000,000股、甘肃祁
连 山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0 股 、 兰 州 科 近 技 术 公 司
500,000股;出资方式为兰州炭素有限公司以评估确认后的净
资产出资,其他发起人以现金出资;出资时间为1999年1月18
日。
       2006年9月28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
                                   6
卖方式获得了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兰州炭素有限公
司)103,230,000股(占注册资本的51.62%)的股份,成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
       2007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以资本
公积金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每10股定向转增10股;向
流 通 股 股 东 每 10 股 定 向 转 增 12.096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00,000,000股变为400,000,000股。
       2008年7月4日,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
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
公司97.99%的股权认购124,674,220股,其他九家机构投资者
以现金认购114,864,729股。公司总股本从400,000,000股变为
639,538,949股。
       2009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639,538,949股。2009
年7月13日,由资本公积金转增后公司股本变为1,279,077,898
股。
       经2013年2月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于2013年3月实施完成了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公积的方
案 。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7
1,279,077,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
股本255,815,580股,公司股本变更为1,534,893,478股。
     2013年6月,公司完成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三
名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184,266,90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1,534,893,478股变更为1,719,160,378股。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首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7月,激励对
象认缴限制性股票69,634,000股,公司总股本从1,719,160,378
股变更为1,788,794,378股。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2018年12月,激励对象认缴股票
期权 18,599,000份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1,788,794,378股 变 更
为 1,807,393,378股。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88,794,378股,公司的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1,788,794,378股,其他种类股0股。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07,393,378股,公司的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1,807,393,378股,其他种类股0股。
                                   8
       《公司章程》修订前: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占公司期初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
置、以及担保等事项,根据有关专家、专业人员所作的可行性
报告作出决策。董事长对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外
投资、资产处置、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定。总经理对500
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
定。
       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占公司期初净资产30%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
置、以及担保等事项,根据有关专家、专业人员所作的可行性
报告作出决策。董事长对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外
投资、资产处置、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定。总经理对500
                                9
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
定。
       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已经方大炭素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交方大炭素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9年1月24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三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工作调整,敖新华先生和杨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根据股东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刘一男先
生和张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10
    本议案已经方大炭素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交方大炭素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9年1月24日
附:刘一男先生简历:
    刘一男,男,1977年9月11日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
曾任迪思传媒集团副总裁;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
限公司助理总裁;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总裁;光大永明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富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执委会委员;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天军先生简历:
    张天军,男,196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蓉
光项目组长;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炭素有限
责任公司和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方大炭
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炭素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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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2.01     选举刘一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2.02     选举张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12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