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9-04-09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3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反担保限额为1.5亿元
●本次担保系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债务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被担保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
反担保人: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都炭素”)
关联方方大特钢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1.5亿元提供了
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炭素为上述担保向方大特钢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反担保为关联担保。
本次反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该议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单位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31号
注册资本:壹拾肆亿肆仟玖佰捌拾柒万壹千肆佰捌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6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汽车板簧、弹
簧扁钢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方大特钢总资产961,776.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644,528.93万元;营业收入1,728,585.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292,702.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方大特钢是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
大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方大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有方大特钢643,433,571股,占方
大特钢总股本的44.38%。
(二)担保人情况介绍
单位名称: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88号
注册资本:叁亿壹仟伍佰柒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生产、销售:碳素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配件、机械加工;碳素制品科研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成都炭素总资产119,576.59万元;净资产82,205.84
万元;营业收入21,596.98万元,净利润10,000.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成都炭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成都炭素向方大特钢为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 1.5 亿元提
供反担保。保证范围为方大特钢在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 1.5
亿元所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方大特钢为实现
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方式为全额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
间为方大特钢实际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
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基于银行借款业务的相关要求,公司目前生产经
营稳定,成都炭素实际履行反担保的风险较小。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炭
素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反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
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成都炭素向关联方方大特钢就方大炭素向中国
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1.5亿元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进行反担保。我们认为
本次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借款的正常开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此项关联担保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5,000万元(其中:公司与方大特
钢互保额度为100,000万元,本次子公司成都炭素为方大特钢提供反担保1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85%。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9 日